齿伤
即鬥齿。详该条。
即鬥齿。详该条。
正常的白苔是胃气所生,薄薄平铺于舌的中部和根部,颗粒均匀,干润适中,舌色如常。病变的白苔主风寒湿邪,主表证,一般证情尚轻;又根据舌苔的厚薄干湿,舌质的红淡以及兼证的不同,而有寒热虚实之分。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三。即腋痈。见该条。
《医宗说约》卷五方。牛膝、蛤粉、当归、苍耳子、皂角刺、红花、金银花、甘草各二钱,蝉蜕二十个,穿山甲(土炒,为末)二十一片,土茯苓四两,大黄五钱至一两(自利者不用),精猪肉四两。用生白酒煎服,猪肉过口,
即儿科。又名哑科。见《医学正传》。《太平圣惠方》:“襁褓至一岁,曰牙儿。二岁曰婴儿,三岁曰奶童,四岁曰奶腥,五岁曰孩儿,六岁曰小儿,以至十五岁,皆以小方脉治。”
舌红中有微黄滑苔。为外邪入里化热,宜解表清里,或温病由气分转营分,宜透营转气。若舌干燥,则为腑实之象,宜通腑泄热(见《伤寒舌鉴》)。
病名。《喉科心法》:“小舌(即悬雍垂)忽变白色,其舌下垂,痿软而大,吞咽作哽,呼吸觉气闷不利,初则干饭难下,继则糜粥亦觉梗格,由酒客伤中,胃气惫败,或杨梅广疮余毒而成。”参见帝钟风、杨梅疮、悬旗风等条
书名。又名《瑞安陈氏白喉条辨》。1卷。清·陈葆善撰。刊于1887年。作者原撰有《白喉订正论》1卷,未刊行;后删其繁而成本书。全书共条辨15条,包括白喉的病原、所中经络、辨脉、辨色,手太阴、手少阳、手少
药物配伍的七情之一。出《神农本草经》。指单用一味药,以起应有的效能。如甘草汤、独参汤等。
书名。见《隋书·经籍志》10卷,已佚。
即大肠经病。十二经病之一。《灵枢·经脉》:“是动则病齿痛,颈肿。是主津液所生病者,目黄、口干、鼽衄,喉痹,肩前臑痛,大指次指痛不用。气有余则当脉所过者热肿,虚则寒慄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