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基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之统帅。僧俗各一人,无正副之分,通常以三品※扎萨充任,惟第一任俗职由俗官※噶伦擦绒兼任,事权较僧官为重。下设四品官一员,协其理事。下属有※代本、※如本、※甲本、※定本等,分理各种事务。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建立藏军,兵额3000人,1959年藏军被改编后,已不存在。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之统帅。僧俗各一人,无正副之分,通常以三品※扎萨充任,惟第一任俗职由俗官※噶伦擦绒兼任,事权较僧官为重。下设四品官一员,协其理事。下属有※代本、※如本、※甲本、※定本等,分理各种事务。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建立藏军,兵额3000人,1959年藏军被改编后,已不存在。
见“新盟”(2375页)。
民国时期广西凌乐县政府对当地瑶等民族一种敲榨性剥削。当地县府掌握一部分“官田”,若要租种,首先携带鸡、酒等礼物去县衙申请租种,主管人同意后给划出一块土地,按播种籽面积先收取若干银元(1斤种籽面积,收取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祭仪。俗称“送魂”。亦作“了档子”。“档子”,赫哲语音译,指人死埋葬后,其晚辈仍将死者生前用的被褥放在原处,晚铺开,早叠起,炕上供着斟满酒的杯子、烟袋、食物等,供其享用。流行于今黑龙江
即“婆罗门”(2128页)。
纪传体断代史书。清明史馆纂修,题张廷玉(1672—1755)撰。332卷,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2卷。是书凡四修,初修于顺治二年(1645)设立明史馆时。康熙十八年(1679),
族名。又称非牙喀、飞牙喀、尼夫赫、尼古奔、那货克、那害克。俄人称“吉里亚克”。唐称“郡利部”。金称吉里迷、济喇敏、海上女真。元称帖列灭。清称此。赫哲语意为“不穿裤”,是为他称。自称“尼夫赫”,意为“人
东魏、北齐将领。又作步六汗萨、步汗萨。代郡西部(一作太安狄那)人。匈奴破六韩氏(韩氏)。魏金门、化正二郡太守步大汗荣孙,龙骧将军步大汗居子。北魏正光(520—525)末,值六镇起义,率家南下奔尔朱荣,
?—约233三国时鲜卑首领。※檀石槐之孙。其兄魁头死后,嗣为鲜卑一部之首领,据有云中、雁门、北地、代郡、太原等地之全部或一部分。建安(196—220)中,曾与轲比能等通过护乌桓校尉阎柔向曹操贡献。后遣
见“扎希鲁克齐”(435页)。
1708—1764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字和甫。都统佛标之子。雍正九年(1731),由笔帖式入值军机处,补内阁中书。自十三年(1735)起至乾隆十一年(1746),7迁至副都统、护军统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