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嫩江人。字敦甫。蒙古族。对数学颇有研究,取得显著成绩。清光绪年间(1875—1908),撰有数学书《贻笑大方算草》(又名《少广章初编》),主要讲述造表开平方,列有3个开方表,举例说明其用处。依
参见“庞特勤”(1498页)。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鄂济氏。原名瑚图灵阿。大理寺卿宜绵子。乾隆五十二年(1787)进士,由刑部员外郎改翰林院侍讲,累官左副都御史。嘉庆初,疏陈关税、盐课积弊;又请却贡献、停捐纳。居官有政绩,受嘉
?—1878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咸丰进士。同治元年(1862),官至镶黄旗蒙古副都统、左侍郎。任内曾承办香山樱桃沟等处工程。十一年(1872),稽察会同译馆事务。旋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
宋代集市名。宋朝边民与党项羌人进行交易的集市之一。宋咸平五年(1002),党项首领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迁分别置于灵、夏二州党项族聚居的赤沙川(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西北)、橐驼口(今陕西神木县西北)。
?—1232南宋时琼山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琼山县人。黎族。不堪地方封建官府压迫,于绍定四年(1231)在琼山聚众起义,自号“南王”,邻近村峒黎人闻风趋附。率义军相继袭击临高、澄迈、文昌等县,进而大举围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
见“满济”(2387页)。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哈密维吾尔族人所设的旗分。康熙三十五年(1696),哈密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向清廷上表请求内附,以期摆脱准噶尔统治者的压制。在此前后,曾屡次对清抒诚效力,打击噶尔丹扩张势力。三
见“五因千户所”(2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