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团柱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即“慈禧太后”(2407页)。
即“合懒路”(835页)。
旧时鄂伦春人对各种神灵的统称。鄂伦春语音译,“神”之意。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信仰的神很多,神偶有木制、画在布或纸上、绣在布或狍皮上三类,又有供在室内、室外之分。木刻神为“
书名。本名《南台备纪》,《永乐大典》摘录时作今名,又作《南台类纪》。是元代江南行御史台有关典章制度的汇编。南台掾属刘孟琛等纂述。成书于顺帝至正三年(1343)。书中除南台记事外,还保存了一些有参考价值
蒙古族习俗之一,以青色为神圣、高贵、兴旺的象征而尊崇之。与蒙古人对天、地之崇拜有关。青天被视为宇宙万物的崇高无上之主宰,称之为“腾格里”(长生天),遇事“必托着长生天的气力”,无一事不归之于天,故天之
准噶尔山名。意谓树木丛密。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东南。原为土尔扈特部驻牧地。明崇祯(1628—1644)初年,土尔扈特部西迁后,为辉特部所据。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后,归入
伊斯兰教徒对穆罕默德的尊称(一说为其别号)。又译别庵拔尔、别谙拔耳、癖颜八儿、派噶木巴尔、擗奄八而。源为波斯语,义为“天使”或“圣裔”。元代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即其裔。相传新疆阿帕克和卓的祖先亦是其后裔
?—1202金朝大臣。本名特末阿不,字子迁。中都路(治今北京西南)胡鲁土猛安人。契丹族。移刺氏。以荫补国史院书写,历徐州录事、枢密院知法,三迁翰林修撰,兼监察御史,改户部员外郎。章宗明昌三年(1192
?—1032※喀喇汗王朝可汗,于阗李氏王朝的最后征服者。哈桑博格拉汗子。1004—1032年在位。11世纪初,征服和田地区。1005年或更晚时,将王朝首领托干汗阿赫马德赶出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成为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