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田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参见“安达”(902页)。
见“安答”(905页)。
1351—1413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坎长子。明洪武二十四年(傣历753年,1391),父卒继职,任宣慰使。时领地扩展至勐勉(普洱),分封诸子世守
见“马黑麻·柯尔克孜”(186页)。
书名。藏文名《扎兑宁诺尔》。蒙古医学著作。19世纪内蒙古医学家老布僧确泊勒(达来王旗人)用藏文写成。121章,464叶,木刻本。曾以“扎兑”之名为人熟知。以临证各科为主,论述蒙医理论、药物,术疗等。术
县名。在青海省东北部、湟水和大通河汇流地区,邻接甘肃省。先秦乃羌戎之地。秦为陇西郡辖境的西北塞外。汉属允吾、浩门2县。隋属湟水县。唐永徽年间(650—655),分属龙支、湟水和米川3县,后归吐蕃。宋归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明代乌思藏古地名。又作答笼。在今西藏林周西境。正统十一年(1446),其地喇嘛泥麻札失、想初领占等各遣使入朝贡马、赐宴及彩币等物。后,依明廷定例入朝进贡。
渤海族人。大武艺为王时(719—737)入唐,居幽州(治今北京市城区西南)。后为唐朔方将,以战功赐姓李,更名嘉庆。子李怀光,亦仕唐,以战功累官至太尉、朔方节度使,后因叛逆伏诛。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新疆伊犁额鲁特人专称。见“额鲁特营”(25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