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书名。广西地方志与民族志。8卷。明魏浚(字禹卿,号苍水,福建松溪人,汉族)撰。内容记述广西山川、地理交通、物产、人物、政事、军事等。其中卷一记山川、地理;卷二言风土;卷三多时政;卷四、卷五为故事、人物
党项人。西夏初期切韵博士。和罗瑞灵长共同编纂以九品音分类的西夏文字典《音同》。后此书多次刊印,流行颇广。
见“钦定西域同文志”(1670页)。
南北朝时期柔然建立的古城。柔然可汗丑奴(508—520年在位)时所建,为柔然建立城郭之始。柔然为游牧民族,随水草畜牧,以毡帐为居。北魏熙平元年(516),丑奴西征,大破高车,复其旧土,“始筑城郭,名曰
明代云南陇川傣族首领。最先归顺明朝,随军讨麓川思任法,以万兵为响导,每战先登,俘思任法、思机法妻孥80,象13,斩首万余,并发私积饷军3月。对愿归顺明朝的麓川头目,均请明委以官职。遣子恭立进贡,朝廷授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
书名。中国历代记录史事的纪传体史书总称。历朝重视,多为官修,称正史。魏晋称《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为《三史》;唐以《史记》、《汉书》、《后汉书》(代已失传的《东观汉记》)、《三国志》、《晋书》
书名。丁谦撰。1卷。《辽史》不立外国传,外国国名杂载于部族、属国二表,百官志、兵卫志,尤以百官志所列王府甚多,既乏纪序,亦易有所缺略。作者因就上述表、志记载,广搜有关资料,勤加考证,力求注明今地所在,
旧时云南佤族计算长度的单位。参见“托普”(7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