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差
藏语音译,即“喇嘛差”。是寺院领主对农牧民的剥削形式之一。旧时西藏地区寺院头人经常以勒派方式,让一些贫苦农牧民子弟到寺庙来,名义上是当喇嘛,实际是在寺院中当差服役,※差巴有3子者,2子去支差,※堆穷(小户)只有1子者,也得去支差,实为披着袈裟的奴隶。民主改革后,取消喇嘛头人的特权,此差已不存在。
藏语音译,即“喇嘛差”。是寺院领主对农牧民的剥削形式之一。旧时西藏地区寺院头人经常以勒派方式,让一些贫苦农牧民子弟到寺庙来,名义上是当喇嘛,实际是在寺院中当差服役,※差巴有3子者,2子去支差,※堆穷(小户)只有1子者,也得去支差,实为披着袈裟的奴隶。民主改革后,取消喇嘛头人的特权,此差已不存在。
旧时西藏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似内地的“区”或“乡”。由旧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措本或※根保管理全措事务。见“三十二措(定)”(5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率宾江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3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东南绥芬河流域。宣德十一年(1436)正月,升指挥佥事绰必为指挥使。后还朝贡明朝。
见“南越”(1587页)。
古水名。今多认为《魏书·乌洛侯传》之完水,即两唐书《室韦传》之望(室)建河。然所指有说即今额尔古纳河,或说是额尔古纳河与黑龙江;有说为今黑龙江上、中游的古称,或说仅指黑龙江上游;一说为今嫩江上游支流甘
?—1773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御前大臣旺扎尔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授三军侍卫。三十六年(1771),擢御前头等侍卫,署镶黄旗蒙古副都统,授正蓝旗蒙古副都统。三十七年二月,随军征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宣政
见“穹庐”(1535页)。
见“答儿罕”(2238页)。
契丹习俗。详见“拜奥礼”(1664页)。
见“撒叉河卫”(24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