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喀卫
见“亦力克卫”(872页)。
见“亦力克卫”(872页)。
清代四川下瞻对土司。藏族。康熙四十一年(1702),向清政府缴其前辈明代土司印信,授五品安抚使职,换给新印信,仍令管辖瞻对喇滚地方。雍正六年(1728),因下瞻对于川藏大道常有劫掠,清朝遣官兵弹压,清
拉祜语音译,意为“最贫困者”。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一带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生产资料占有不均而分化出来的一个社会阶层。仅占有零星旱地,或没有自己的耕地,除有一二件破旧农具外没有耕畜,主要靠帮富裕阶层
文献对独龙族的旧称。参见“独龙族”(1708页)。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
1847—约1871清末云南大理农民起义军女将领。云南永昌(今保山县)金鸡村人。回族。大理农民革命政权总统兵马大元帅杜文秀女、杨威大都督蔡廷栋之妻,故又称蔡杜氏。历任典军、元帅等职。曾参加和指挥过许多
见“乌林答胡土”(348页)。
?—1727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隶镶白旗,由笔帖式管佐领。康熙十二年(1673),随顺承郡王勒尔锦征吴三桂,署参领,驻防襄阳、谷城、南漳。二十八年(1689),袭其祖尚义二等轻车都尉。二十九、三
僜语音译。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奴隶。约占总人口的1%。主要来源于购买、债务和奴产子等。为主人承担田间和家务劳动。一般与主人同住一个长屋中,吃穿无甚大差别。经允许可为自己经营小片土地和饲养少量禽畜。但人身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县邑所属村瞳,以自然村为基础,每50户编为1社,逾百户者另立社,不足50户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者各自为社。由社众推举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