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租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去土司、土目家当奴隶或陪嫁丫头;(2)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在土司、土目家死人时,每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为死者殉葬。此制度到本世纪20年代后废除。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去土司、土目家当奴隶或陪嫁丫头;(2)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在土司、土目家死人时,每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为死者殉葬。此制度到本世纪20年代后废除。
明代西北卫所名。洪武四年(1371)正月置。治所在今甘肃岷县。属河州(今甘肃临夏)卫。时何锁南普为河州卫指挥同知,下置千户所8,此即其一。
五代时吐谷浑部首领之一。后唐赐姓名李可久。位亚于首领※白承福。官居宁朔、奉化两府留后、检校尚书、左仆射。后唐清泰三年(936),受封检校司徒。后晋天福八年(943),以白承福部副使名义至后晋朝贡,备受
即“羌水”(1139页)。
唐代吐蕃赞普。即赤祖德赞,又名日巴坚。参见“赤祖德赞”(1014页)。
1782—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二任堪布。藏族。出生于隆务地方之萨吉村。由夏日诺门罕受沙弥戒。乾隆五十五年(1790),被迎入隆务寺坐床。五十七年(1792),遵隆务诺门罕之嘱入隆务大寺经院学
见“二十四史”(6页)。
《云南志略》误作段兴胄,即“段思良”(1698页)。
西夏官吏名。景宗李元吴于建国初期设置,掌与宋朝的和市贸易事务。
见“石抹继祖”(455页)。
见“土尔扈特西旗”(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