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匝尔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872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曾任噶丹赤巴。咸丰四年(1854),为五世达赖喇嘛经师。同治元年(1862),赏“阿齐图诺门罕”名号,并其转世者。三年(1864),受命办理达赖喇嘛商上事务。精
元末将领。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王保保)部将,官平章,后升总制。在元末的内外战乱中,跟随扩廓帖木儿活动于山东、河北、山西、陕西等地,并参加镇压红巾军。元至正二十八年(明洪武元年,1368),元亡明兴,
元代蒙古官名。蒙古语“格兀”(又作“格温”,即“苟”),意为“牝马”、“赤”意为“司事人”。即放牧牝马及掌管牝马群者。蒙古俗:牝马与马驹分群放牧,以便挤取马乳,酿制湩酪。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玉你
藏语音译,意为“一五二四”,即藏历十五绕迥第二十四年。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由掌办商上事务第穆呼图克图报请驻藏大臣批准,于光绪十六年(1890)仿※九松西著”币铸造,惟正面铸藏文“觉阿尼西”字样,余
?—969辽代大臣。名又记作夷剌葛、夷腊。字苏散。契丹族。父合鲁官检校太师。辽穆宗时,应历(951—969)初年,以父任入侍,后擢殿前都点检,允预机谋,得宠信,迁寄班都知,受赐宫户。时见穆宗嗜酒妄杀,
西夏职官名。蕃、汉大学院设。又蕃汉三学院设百法博士。
见“隗衍突厥部”(2135页)。
黑水靺鞨某部首领名。汉籍中有时以此为部名。后唐同光二年(924),兀儿朝后唐,被庄宗册封为怀化中郎将。长兴元年(930),又遣使朝后唐。次年,其部人至登州(今山东蓬莱县)卖马,此后不见于史。该部约分布
?—44高句骊国第三世王(《魏书·高句骊传》记第三世王名“如栗”,其为第四世王)。一名莫来。琉璃王※类利第三子。聪慧有大略,立为太子,掌“军国之事”。琉璃王三十二年(公元13年),以寡兵奇袭破夫余来犯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塔剌赤”、“塔剌斥”、“塔儿赤”等。意为“掌酒者”。《元史·兵志》:“掌酒者,曰答剌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据《元史·舆服志》,在殿上执事中有答剌赤20人。另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