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产后尿血。详该条。
金代医官职称。承办帝王服用汤剂药物等事的官吏,官阶正八品。参见御药院条。
【介绍】:清代人。字则震,一字省斋。福建闽侯人,康熙年间进士,曾任编修等官职,后被诬下狱,遭贬,十余年释还;雍正初年又因故被谴,后卒于戍所。曾主持编修《古今图书集成》等书。
即热淫。详该条。
正骨手法。适用于牵拉肘(小儿桡骨小头半脱位)的整复。以左肘为例:医者坐于患肢外侧,以右手拇指置于患肘桡骨小头部,余指对握肘内侧;左手拇指置于患腕背侧,余指对握掌侧。当左手持患臂作旋后同时牵引伸肘动作时
又称食肉则遗。复,即复发。指某些急性热病恢复期,消化机能低下,如恣食腥荤肥腻,往往使病邪留滞,病情反复,尤以小儿为甚。《素问·热论》:“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痰证之一。因痰饮留于四肢、膈上或胁下所致。见《赤水玄珠》卷六。《不居集》卷十七:“饮痰,停于膈上,一臂不遂,时复转移一臂,蓄于胁下,胁痛干呕,往来寒热。”《张氏医通》卷四:“饮痰成呕吐,胁痛,四肢不举
病名。由筋痹发展而成。亦有称为筋痹者。《素问·痹论》:“肝痹者,夜卧则惊,多饮数小便,上为引如怀。”《圣济总录·诸痹》:“肝痹。……肝之合,筋也。故筋痹不已,复感于邪,则舍于肝也。”《症因脉治·肝痹》
【介绍】:清医家。字来西。山东宁阳人。雍正(1723~1735)间监生。传家学,研《内经》,遍读仲景以后诸家方书。治病必洞察标本阴阳之故,凡有心得必一一记录,撰《医学箕裘集》24卷。卒年约八十。次子体
出《证治准绳·杂病》。即鼻柱。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