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妊娠病。详该条。
【生卒】:十八世纪中叶【介绍】:清代医家。字吉人。鸳湖(今浙江嘉兴县南)人。对吴又可的《温疫论》一书加以注释而成《补注温疫论》(1784年刻行)。
脏腑相合之一。胆附于肝,肝的余气聚于胆,对贮藏和疏泄胆汁,互为作用。肝足厥阴经脉与胆足少阳经脉互相络属。肝为脏,属阴;胆为腑,属阳。一脏一腑,阴阳表里互相输应。《灵枢·本输》:“肝合胆,胆者中精之府”
见《药物出产辨》。为山药之处方名,详该条。
指热性病误用烧针、熏、熨、灸等火法导致疾病坏变。《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
指侵犯人体后能移行传变而不潜伏固着的病邪。《温疫论》下卷:“凡邪所客,有行邪,有伏邪,……假令行邪者,如正伤寒始自太阳,或传阳明,或传少阳,或自三阳入胃,如行人经由某地,本无根蒂。”
出《外台秘要》。为黄明胶之别名,详该条。
清法之一。用于温热病邪入血分,迫血妄行,吐血,便血,或发斑疹等症,方如***地黄汤。叶桂《温热论》:“入营犹可透热转气……入血就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
出《分类草药性》。为花蝴蝶根之别名,详该条。
见仙授理伤续断秘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