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外科正宗》卷一。即黍米寸金丹,见该条。
指未病而用针灸刺激穴位,增强体质,预防疾病。《备急千金要方》:“小儿新生无疾,慎不可逆针灸之。如逆针灸,则忍痛动其五脏,因喜成痫。河洛关中土地多寒,儿喜病痉,其生儿三日,多逆灸以防之。”
书名。10卷。五代·和凝撰。约成书于十世纪。这是现存较早的有关刑法折狱(判决)的著作。书中集录历代司法判狱的典型案件,其中也附有某些法医鉴定的内容,但并非专门的法医学著作。
见《生草药性备要》。为地牯牛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二。状如水泡,四周红赤,中间一点黑,坚硬如石,痛不可忍,破后流血水。用土牛膝捣烂入盐少许和匀外敷或用洪宝膏蜜调敷之。此证乃皮肤热毒,只用外治常可愈。
参见许氏幼科七种条。
见《广西本草选编》。为黄根之别名,详该条。
宋代官方设立的专门经营药品的机构名称。1151年诏诸州设置惠民局,由官府给医药,为群众的疾病治疗提供方便。
①经穴名。代号RN8。见《外台秘要》。属任脉经。位于脐正中。《证治准绳》:“按脐为神阙穴,禁针之所。”②脐的别名。详该条。
见濒湖脉学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