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胎证、胎中病。指婴儿满月以内有病者(元·朱震亨《幼科全书》)。也指小儿周岁以内有病者(《幼科发挥》)。多由胎禀不足,或儿母妊娠时调摄失宜以及胎毒等引起。文献所载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解颅、五软等
即《蒙医本草图鉴》,详见该条。
病证名。见《竹林寺女科秘方》。即初孕大热。详该条。
见《药品化义》。为龙眼肉之别名,详该条。
又称舌纵。舌伸出口外,不能回缩口内的症状。伸舌而舌觉灼热,神志不清,是痰热之邪扰乱心神,影响苗窍功能所致,治宜清心化痰。舌伸出痿软无力,麻木不仁者,多属气虚。
病名。见《辨证录消渴门》。因胃火炽盛,津液干涸所致。主要症候为嘈杂易饥,大渴恣饮,饮一溲二。治宜滋阴泻火。用闭关止渴汤、止消汤等方。参见消渴、中消等条。
证名。见《诸病源候论·脾胃病诸候》。又称咽酸。《医林绳墨·吞酸吐酸》:“吞酸者,胃口酸水攻激于上,以致咽嗌之间,不及吐出而咽下,酸味刺心,有若吞酸之状也。”《寿世保元·吞酸》:“饮食入胃,被湿热郁遏,
见赤水玄珠条。
即第四足趾。又称小指次指。
白喉证型之一。见清·余二田《喉症指南》。由秉质素弱,兼感寒邪所致的白喉。其症初起无恶寒发热,饮食如常,惟唇白面青,精神疲倦,喉内起白皮或白块,随时增加。治以温经散寒为主。用附桂理中汤。参见阴寒白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