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法之一。用峻烈泻水药攻逐水饮的方法。适用于腹水、胸胁积水等实证。常用如十枣汤等。
见太阳条。
见《宁夏中草药手册》。为手掌参之别名,详该条。
①见《福建民间草药》。为节节花之别名。②见萧步丹《岭南采药录》。为白马骨之别名。各详该条。
见营卫不和条。
消法和补法同时并用的方法。一般用于虚实并见的证候。如心下痞满、饮食不振、神气怠倦、大便不畅,用枳实消痞丸。
煎药法之一。矿物类、介壳类药物,如石膏、代赭石、牡蛎、鳖甲等,因质重难以煎出药味,应打碎先煎,煮沸后约10分钟,再下其他药。此外,麻黄亦须先煎两三沸,掠去水上浮沫,然后下其他药合煎,可避免服后心烦。
治则之一。出《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王冰注:“土郁夺之,谓下无壅滞也。”上郁,指中焦脾胃湿邪郁阻;夺,指祛除。如湿热郁阻,腹痛腹胀,大便稀粘而臭,舌苔黄腻,用苦寒燥湿法。又如寒湿郁于中焦,胸闷,恶心,
见《全国中草药新医疗法展览会技术资料选编·外科》。为盾叶薯蓣之别名,详该条。
指中国政府在五十年代为保护、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医药而制定的政策。见《人民日报》1954年10月20日以“贯彻对待中医的正确政策”为题的社论。其核心是肯定“中国医药学是我国人民儿千年来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