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呕吐清水或涎沫。《素问·痹论》:“脾痹者,四支解堕,发咳呕汁,上为大塞。”《素问吴注》卷十二:“寒气乘之故发呕,湿气乘之故涌出涎汁。”详吐清水、吐涎沫条。
即温肺。详该条。
出《救急易方》。为鱼腥草之别名,详该条。
乳食停滞于胃而致的证候。表现为胃胀腹满,暖气反酸,食差,舌苔厚腻。治宜消食导滞。用保和丸。参见积滞条。
见《本草便读》。为沙苑子之别名,详该条。
参见肝气犯脾、肝胃不和各条。
见大椎条。
病名。指太阳证未解而阳明证已见。《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又《辨阳
指表有热而里有寒的证候。如平素脾胃虚寒,又感外邪。症见发热无汗、头痛咳嗽、大便溏泄、小便清长,舌淡胖,微黄浊苔,脉浮缓。
痧证之一。指痧毒滞结脏腑经络而慢性发作的病证。《痧胀玉衡·慢痧必须速治》:“痧若紧者,只在顷刻。慢者或期至十日半月而死,或期至一月二月而死,甚有期至三四月而死,此诚痧之慢矣。……痧毒蔓延于肠胃经络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