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四川中药志》。为芦根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梁翰芬《眼科学讲义》:“肉沙之证,风热之邪,滞在太阳,气血凝结所致。胞皮内生红粒,状如碎沙粒,藏在胞皮之内,旧说称为鱼子,其大者,即谓之为石榴,色红,日久不除,必致连累睛珠,多致昏瞆。”参见鱼
即攻溃。详该条。
综合性医书。清·高鼓峰撰于1725年。作者据临证经验,阐述诊法、二十五法方论及内、妇、儿科等常见疾病诊治,共20余篇。作者于上述专题,颇有独到的见解。本书收入《医林指月》时,附入胡珏所写的评论百余条。
症名。即因外伤致使筋发生断裂。见《医宗金鉴》卷八十七。即伤筋。详该条。
《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卷八十八方。炒无名异、炒木耳、大黄各五钱。为细末,蜜水调涂患处。治跌打损伤,肿硬疼痛。
出《千金翼方》卷十一。古人认为乳母热甚哺儿,令儿致病。因热伤肺胃,儿饮其乳,肺胃之气上逆,则面黄不食,甚或呕吐气急。
病名。①内科消渴病的上消、中消、下消的合称。亦称三痛。《太平圣惠方》卷五十三:“夫三痟者,一名痛渴,二名痛中,三名痛肾。……一则饮水多而小便少者,痟渴也。二则吃食多而饮水少,小便少而黄赤者,痛中也。三
见《本草纲目拾遗》。为铁树叶之别名,详该条。
解剖学同名器官。见《秘传证治要诀》卷五。为略呈四边锥形的骨腔,眶内容纳眼珠、目系、血脉、经筋等。为眼珠的保护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