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校注医醇賸义·胃火》:“胃火炽盛,烦渴引饮,牙龈腐烂,或牙宣出血,面赤发热,玉女煎主之。”《类证治裁·火症》:“治六腑火,胃火牙疼,颐肿,清胃散。”参见胃热条。
书名。3卷。清·何元长、何书田、何鸿舫撰,陆锦燧等选。刊于1918年。陆氏选录清代江苏青浦何姓三世医案。其中以何书田医案叙述病源、病状较为详尽,治法切于实用。
见《福建民间草药》。为望江南子之别名,详该条。
出《本草图经》。即大青盐,详该条。
即温针灸,见该条。
眼科病证。见《太平圣惠方》卷三十三。又名目血灌瞳人、血灌瞳神证。可因肝胆火炽,热入营血,迫血妄行;阴虚火炎,血不循经,溢于络外;外伤、手术等引起。《银海精微》:“血灌瞳人者,因毒血灌入金井瞳人水内也。
见广嗣五种备要条。
出《神农本草经》。为浮萍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指妊娠期下肢抽痛,反复发作。多因肝血不足或感寒所致。若素体血虚,或妊娠恶阻严重,化源不足,孕后精血聚以养胎,肝血愈虚,筋失所养。症见妊娠期下肢酸楚或抽搐疼痛,步履不便,夜间或入睡后尤甚,面白形
《神农本草经》对药物的分类法。没有毒性,可以多服久服不会损害人体的列为上品;没有毒或毒性不大而可治病补虚的,列为中品;有毒或性较峻烈而不能长期服用,足以祛除寒热邪气、破积聚的列为下品。这在当时有一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