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食欲减退,甚则不欲饮食。《素问·五常政大论》:“太阳司天,……湿气变物,水饮内稸,中满不食。”参见不能食条。
痰证之一。①指酒湿积聚所致者。《杂病源流犀烛·痰饮源流》:“酒痰,因饮酒不消,或酒后多饮茶水,但得酒,次日即吐,饮食不美,呕吐酸水等症,宜瑞竹堂化痰丸。”②指素有痰疾,因饮食酒醪厚味而喘咯欬唾者,又名
古人用十干以纪日,甲乙即甲日与乙日。甲乙属木,木分阴阳。甲为阳木,内应足少阳胆经,故胆旺于甲日;乙为阴木,内属足厥阴肝经,故肝旺于乙日。《素问·脏气法时论》:“肝主春,足厥阴,少阳主治,其日甲乙。”
出清·汪连仕《采药书》。为杜鹃花根之别名,详该条。
出明·秦景明《幼科金针》。即鹅口疮。见该条。
烁,销蚀。指正气为邪气所消烁。《素问·生气通天论》:“魄汗未尽,形弱而气烁。”
出《李氏草秘》。为金荞麦之别名,详该条。
书名。清·凌奂撰。作者得其师吴古年之《本草分队》遂以此为基础,集诸家本草之药论,补入药物有害于疾病之内容,更名《本草害利》。其分类仍沿袭《本草分队》之旧,按脏腑列十一部(队),各部又分温凉补泻,以猛将
医案著作。2卷。清·陈匊生撰于1897年。作者强调按证论治。案中重辨证、审脉和病人的体质因素。记述颇详,夹叙夹议,医理与治案结合较好。本书收入《珍本医书集成》中。
出《素问·宣明五气篇》。心主血,汗为血之液,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故五脏主五液中,心为汗。参见心主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