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之一。指治疗立法,切忌攻伐已经虚弱的正气。出《素问·五常政大论》。故对于气血不足,机能衰退的虚证,不宜用泻法或攻法,以免重伤元气而加重病情。
《素问》篇名。本篇讨论针刺禁忌问题,故名。内容介绍人体禁刺部位,以及误刺的不良后果。文中还指出在暴饮暴食、饥渴、过度劳累,情绪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不宜立即针刺,否则容易发生意外。
小儿推拿方法名。可预防痘疹。明·张浩《仁术便览》卷四:“摩脊法:小儿痘疹未出之先宜以手蘸油摩儿背脊中间,痘疮出稀少,预解胎毒,或不生。”明·俞弁《续医说·摩脊法》:“此亦古人推摩之法。盖所以散寒水逆流
指伤寒病二经或三经同时受邪,起病即同时出现各经主症。见《伤寒论》。《景岳全书·伤寒典》:“合病者,乃两经三经同病也。如初起发热、恶寒、头痛者,此太阳之证,而更兼不眠,即太阳阳明合病也,若兼呕恶,即太阳
【生卒】:十二世纪【介绍】:北宋民间医生。精于医术,以高尚的医疗道德而著名于乡里。后东宫疾,国医治疗不效,有诏召草泽医,澄应诏进药而愈。
伤食之一。《古今医鉴》卷四:“食者有形之物,伤之则宜损其谷,其次莫如消导,重者宜吐宜下,枳术丸、保和丸、备急丹之类,量轻重择用。”《杂病源流犀烛·伤食不能食源流》:“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宜各用主治
治则。出《素问·至真要大论》王冰注语。后人简称为壮水制阳或滋水制火,滋阴抑火。是治求其属的治法,即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肾主真水,肾阴不足,则虚火上炎,出现阳偏亢之象,症见头晕目眩,腰痠足软
即大肠经实热。《千金要方》:“右手寸口气口以前脉阳实者,手阳明经也,病苦肠满,善喘咳,面赤身热,喉咽中如核状,名曰大肠实热也。”治宜苦寒攻下。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审视瑶函》:“此症小眦之间生一漏,时流血水,其色鲜红。是病由心络而来,下焦火横行之疾。”治宜清热祛风除湿,可选用白薇丸或泻湿汤加减。
变生寒性疾病,出《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此春气之应……逆之则伤肝,夏为寒变,奉长者少。”《类经》一卷注:“春失所养,故伤肝,肝伤则心火失其所生,故当夏令则火有不足,而寒水侮之,因为寒变。寒变者,变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