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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注

二卷。附《阴符经注》一卷。清徐大椿(详见《神农本草经百种录》)撰。《道德经》流传至清代,为其作注者已达数十家甚至上百家。众家之注各立一说。自清世祖福临始,对诸家之说概而论之。或非以“失其意”,或议为“未彰全旨”。继之有张尔岐,认为各家所注如同使清水渍蔗、加醋,或甜或酸皆失老子明道德之本意。徐大椿效法福临、张尔岐,在其所作《道德经注序》中,称《道德经》“非谈道德之书”,而“五千言”都是谈“道”的。“道可道非常道”则是“五千言之宗旨,也是五千言之义疏”。在《道德经注凡例》中,评众家之说“非汗漫支离,即疏略浅陋”。称王弼之注“词亦肤近”,斥河上公注“文理不通”。认为老氏之学与六经只是时代和旨趣不同,老氏所云养生修德治国用兵之法,“皆本于上古圣人相传之精意”。所以曾与黄帝并称,“其用甚简,其效甚速”。徐大椿《道德经注》,分《老子》为上下二篇,不用《道经》、《德经》为名目。分上下篇为八十一章,不用传统章名而以每章首句标题。参考诸本,取词意通达者释经。训诂推求古义,取其上下融贯经文者。诠释主于言简理赅,要旨与张尔岐《老子说略》相近。对《老子》研究深刻,发挥显著,实为众家注中之善本。附载《阴符经注》,别具风格,见解卓异。其书序称《阴符经》是“赞《易》之书”。认为如果能知《阴符经》所谓“五贼”、“三盗”、“机在于目”、“禽之制在气”等数端,就可以“宇宙在手,变化生心,而能执天之行矣。”强调只有善读《阴符经》者才能得其益,而不可误解经义,视为“奇邪险谲之书”。认为《阴符经》作者“非得黄老之精髓者不能撰”。如果学习经义,用于“养生、保命、治国、用兵无所不通”。不必臆推谁人所作。其《阴符经注》以易理释经,要旨在于使人明“阴符”,晓“易道”,通其微妙,推广其义,以探究全易之理,又不能互相取代。其书也是《阴符经》诸注中之佼佼者。后人对其所注《道德经》与《阴符经》皆予肯定,但认为其《凡例》对古人之作所议未免失当。现存清《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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