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语
八卷。明贺隆撰。隆字汝隆,别号逸庵,浙江永嘉人。贺氏爱好典籍,以其心得撰为此书,弘治年间由其子贺倍刊行。作者自序称,黄钟为万事之本根:黄钟为十二律之始,而十二律又所以调阴阳,制声乐;其他如度量权衡亦由此出;天体日月之行度不离数学,数学则莫不本于黄钟长短之诸数。书中首载龙马出河、两仪生四象、八卦及十二律吕、阴阳相生诸图说,其次各卷所论皆依据蔡元定的《律吕新书》,分举要端,予以诠解。今存明刊本。
八卷。明贺隆撰。隆字汝隆,别号逸庵,浙江永嘉人。贺氏爱好典籍,以其心得撰为此书,弘治年间由其子贺倍刊行。作者自序称,黄钟为万事之本根:黄钟为十二律之始,而十二律又所以调阴阳,制声乐;其他如度量权衡亦由此出;天体日月之行度不离数学,数学则莫不本于黄钟长短之诸数。书中首载龙马出河、两仪生四象、八卦及十二律吕、阴阳相生诸图说,其次各卷所论皆依据蔡元定的《律吕新书》,分举要端,予以诠解。今存明刊本。
三卷。明龚诩(1381-1469)撰。龚诩,字大章,江苏昆山人。父龚察,洪武中官给事中,以言事遣戍五开卫,龚诩遂隶军籍。后调守金川门。成祖时,龚诩改变姓名遁归,卖药授徒以自给。正统四年(1439),巡
一卷。清李文藻(1730-1778)自述。文藻字素伯,晚号南润,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进士,官至广东广西等地知县,卒于官。临没前,口授此记,使其甥蒋器笔录。记中除作病中痛苦
一卷。明皇甫汸(1498-1582)撰。皇甫汸,字子循,长洲(今江苏省吴县)人。年7岁能作诗,嘉靖八年(一说为四十四年)进士,官工部主事。因名动公卿而沾沾自喜,因此被贬为黄州推官。屡迁至南京吏部稽勋司
二卷。清鲍之芬撰。鲍之芬,生卒年不详,字浣云,江苏丹徒人,征士鲍皋之三女,刺史徐彬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四年(1878)刊本,附于其夫徐彬著的《海天萍寄腾草》一书之后,封里有王文治所作跋语四行,及
一卷。清俞樾(1821-1907)撰。俞樾字荫甫,号曲园,浙江德清人,道光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河南学政。俞樾是清末著名学者,治经、子、小学、宗法王念孙父子,大要在正句读、审字义、通古文假借,并分析其
一卷。题曰石屋禅师撰,不著其名。《明史·艺文志》、《浙江通志》亦不载其目。诗中有“吾家住在霅溪西”之语,盖明代浙江湖州之僧。是集前为《山居》各体诗,后附《倡颂》九十首。首署参学门人至柔编,河南新安吴明
无卷数。清李兆洛辑。前列赵南星至朱国祯十一人,为“东林翰墨”。又缪昌期至侯歧曾十四人,附候氏书五家。自跋说,明时诸书家,随听见入石,故不能依先后次弟入石。始于道光六年(1826)春,完于十四年(183
一卷。清徐沁撰。徐沁字埜公,会稽(今浙江绍兴)人。生卒年不详。平生著述甚多,除本书外,尚有《明画录》、《金华游录注》、《灌园十二师》等著作。《谢皋羽年谱》是为元人谢翱所作的年谱,谢翱字皋羽,号晞发子。
见《航澥遗闻》。
二卷。清唐英(1683-1754?)撰。唐英生平详见《梁上眼》(辞目)。此剧为《古柏堂》传奇之一种。剧情故事来源于民间,元代杂剧就有《包待制勘双钉》,后来花部也每演以此案为内容的戏,名《钉金龟》。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