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辩正论

辩正论

十卷。唐代释法琳撰。法琳生平事迹详见《破邪论》辞条。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在继《破邪论》之后,又作《辩正论》十卷。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辩正论》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632)。有十二篇,即:第一、三教治道篇,第二、十代奉佛篇,第三、佛道先后篇,第四、释李师资篇,第五、十喻篇。第六、九箴篇,第七、气为道本篇,第八、信毁交报篇,第九、品藻众书篇,第十、出道伪谬篇,第十一、历代相承篇,第十二,归心有地篇。在十代奉佛篇中,列述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唐,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造寺度僧之事迹。十喻、九箴两篇,因道士李仲卿作《十异九迷论》贬斥佛教,故以“十喻”加以说明,以“九箴”加以诫之。在出道伪谬篇中,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在归心有地篇中,列梁武帝舍道敕,梁邵陵王舍道启,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此书与《破邪论》一样,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贞观元年(627),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以法琳为寺主。贞观十一年(637),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太宗不从。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诬称他的《辩正论》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有罔上之罪。太宗闻言大怒,令汰僧尼,逮捕法琳,判他死刑。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看有无灵感,以观后效,再做论处。期至,法琳回答太宗所问:“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辩正论》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另外,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

猜你喜欢

  • 御定星历考原

    六卷。清李光地(详见《周易折中》)等奉敕撰。康熙二十二年(1683)曾命廷臣会议修辑《选择通书》,与《万年历》一起颁行,但二书未能划一,其中尚沿旧说。康熙五十二年(1713),命大学士李光地等对曹振圭

  • 西原约言

    见《约言》。

  • 求实学院学规续钞

    十种十卷。清黄舒昺(生卒年不详)编。黄舒昺字曙轩,湘潭(今属湖南省)人。曾主讲河南明道书院,兼主持洛学学院。康梁变法时,湖南巡抚陈宝箴延请新派人物于时务学堂仿外国学制讲述西学,引起旧派人物攻击。戊戌政

  • 诗集传音释

    二十卷。《札记》一卷。元罗复撰。罗复字中行,庐陵(今江西吉安)人。生卒年不详。该书为朱熹《诗集传》作音释,对《诗经》音韵学的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卷首附有《诗序》,朱熹《诗辨说》、《诗图》、《诗传纲领

  • 周易象辞

    不分卷。附《寻门余论》、《图书辨惑》一卷。清黄宗炎(1616-1686)撰。黄宗炎,浙江余姚人,字晦木。宗炎说《易》力辟陈抟之学。故其解释爻象,皆以易理为主。如释坤彖曰:“乾既大矣,坤能配乎乾而与之齐

  • 汉隶辨体

    四卷。清尹彭寿(生卒年不详)撰。彭寿字慈经,光绪六年(1880)科副贡,候选教谕。光绪十七年(1891),山东学政裕德以其邃于训诂、学有根源荐于朝,赏加国子监学政衔。著作除是编外,还有《石刻证经》五卷

  • 扬州十日记

    一卷。明末清初人王秀楚撰。王秀楚,江苏江都人,生卒年月不详,曾为史可法幕僚,其余事迹不详。《扬州十日记》中所记为王秀楚亲身所历,目所亲睹之事。顺治二年(1645),清兵攻破扬州,烧杀抢掳,城中百姓无一

  • 说文引经证例

    二十四卷。清承培元(生卒年不详)撰。培元字受亶,一字守亶,阳湖(今江苏武进)人。优贡生,就读江阴书院,为李兆洛高足。著作尚有《广说文答问疏证》、《籀雅》、《经滞揭橥》等。此书在考辩《说文》引经的著作中

  • 道园遗稿

    六卷。元虞集撰。其从孙堪编。为《道园学古录》补遗之作。共古律诗七百四十一首,附以乐府,刻于元至正十四年(1354)。“当李本编《学古录》时,已有泰山一毫芒之叹,则云烟变灭者不知凡几。堪续加收访,辑缀成

  • 尹文子校本

    ①二卷。清严可均(1762-1843)撰。可均精于考据之学,曾著《说文长编》、《全唐文》、《铁桥漫稿》、《四录堂类集》、《孝经注》等。可均从《道藏》颠字四号录出《尹文子》,又据《群书治要》、《艺文类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