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辩正论

辩正论

十卷。唐代释法琳撰。法琳生平事迹详见《破邪论》辞条。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在继《破邪论》之后,又作《辩正论》十卷。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辩正论》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632)。有十二篇,即:第一、三教治道篇,第二、十代奉佛篇,第三、佛道先后篇,第四、释李师资篇,第五、十喻篇。第六、九箴篇,第七、气为道本篇,第八、信毁交报篇,第九、品藻众书篇,第十、出道伪谬篇,第十一、历代相承篇,第十二,归心有地篇。在十代奉佛篇中,列述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唐,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造寺度僧之事迹。十喻、九箴两篇,因道士李仲卿作《十异九迷论》贬斥佛教,故以“十喻”加以说明,以“九箴”加以诫之。在出道伪谬篇中,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在归心有地篇中,列梁武帝舍道敕,梁邵陵王舍道启,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此书与《破邪论》一样,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贞观元年(627),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以法琳为寺主。贞观十一年(637),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太宗不从。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诬称他的《辩正论》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有罔上之罪。太宗闻言大怒,令汰僧尼,逮捕法琳,判他死刑。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看有无灵感,以观后效,再做论处。期至,法琳回答太宗所问:“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辩正论》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另外,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

猜你喜欢

  • 苏山集

    二十卷。明陈柏(1506-1580)撰。陈柏,字子坚,一字宪卿,号苏山,湖北沔阳(今仙桃)人。嘉靖二十九(1550)进士,授兵部主事,历郎中,以忤严嵩外补为以西副使。著有《兄南江阁诗选》、《文选》、《

  • 耄学斋晬语

    一卷。清代杨光仪(生卒年不详)撰。杨光仪字香吟,一字庸叟,天津人。此书为作者的心得札记,均是作者有感于平生所读过的书籍、所接触的人事而写成。全书文字简洁易懂,主要内容涉及修身处事方面的心得、格言、警语

  • 两垣奏议

    一卷。明中立撰。中立,字与权,号确斋,聊城(属今山东聊城县)人。万历进士,曾任给事中之职,遇事敢直言,先后抗疏为高攀龙,顾宪成讼冤而被贬为陕西按察司知事,引疾家居而卒。著有《周易札记》。《两垣奏议》收

  • 尊圣集

    四卷。明陈尧道(生卒不详)撰。陈尧道,里籍、生平事迹均不详,惟知明嘉靖末(1560年前后)为大埔县教谕。《尊圣集》记有关孔圣事迹,分图像、世家、事迹、遗泽、制敕、撰述、封事七类,但内容多抄袭《祖庭纂要

  • 韩诗外传校注

    十卷。附《拾遗》一卷。汉韩婴撰,清周廷案校。周廷案,安徽绩溪人,乾隆年间优贡生。该书前有周廷寀的老师胡赓善所作序言,并收录了《汉书·韩婴传》。周廷案校注《韩诗外传》时,参阅了许多典籍,但与同时代的赵怀

  • 孟仲子诗论

    一卷。清马国翰辑。孟仲子,未详何许人。《毛诗正义》引赵岐云:孟子从昆弟。《诗谱》云:子恩弟子。《三迁志》云:孟子娶田氏,生子名仲子。《孟子谱》云:仲子名睪,孟子之子。《经典释文》言孔门传诗系统云:李克

  • 梨洲遗著汇刊

    三十三种,六十六卷。明末清初黄宗羲(详见《易学象数论》)撰,薛凤昌辑。黄宗羲著述甚多,清《四库全书》即著录多种。但《梨洲遗著汇刊》并非其全集,如著录于《四库全书》的《易学象数论》、《深衣考》等都未收入

  • 冢宰文集

    一卷。明张紞(?-1403)撰。张统,字昭季,富平(属陕西)人,生年不详。洪武中举明经,建文时为吏部尚书。著有《云南机务钞黄》、《冢宰文集》。是集为明嘉靖中富平训导王道所辑。王道在序中称,“烽火之余,

  • 七颂堂集

    十四卷。清刘体仁(1612-1677)撰。刘体仁,颖川卫(河南许昌一带)人。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有家难,弃官从孙奇逢讲学,后累官吏部郎中。体仁工诗文,又善画山水。著有《识小录》(已著录),《七

  • 菀青集

    清陈至言(约1712前后在世)撰。陈至言字山堂,一字青压。浙江萧山人。生卒年均不详。康熙三十六年(1697)进士,为翰林院编修。早年与同郡张远齐名,得毛奇龄赏识。是集不分卷。《四库全书总目》撰者评其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