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易通解
十二卷。清丁叙忠撰。此书是作者对所著《读易初稿》的修正之作。仍宗宋代周、邵、程、朱诸儒之旧说,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误解比比皆是。比如在解释“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时,认为“阴极阳不得不起而争之,故为龙战于野,阴阳两份之象。”实际上,阴阳相须相求,及其相遇,则合居而非战争。这在两汉古注中说得很明白。而丁氏不从古注而从宋以后之俗说,与周易经旨大悖。有同治刊本。
十二卷。清丁叙忠撰。此书是作者对所著《读易初稿》的修正之作。仍宗宋代周、邵、程、朱诸儒之旧说,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误解比比皆是。比如在解释“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时,认为“阴极阳不得不起而争之,故为龙战于野,阴阳两份之象。”实际上,阴阳相须相求,及其相遇,则合居而非战争。这在两汉古注中说得很明白。而丁氏不从古注而从宋以后之俗说,与周易经旨大悖。有同治刊本。
二卷。宋吴氏撰。吴氏为宋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是书载曹溶《学海类编》中,核其文,即摘自吴子良《林下偶谈》中论诗之语。《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二十卷。明莫如忠(1508-1588)撰。莫如忠,字子良,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人。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官至浙江布政使。莫如忠工诗文,善草书。《明史·文苑传》附载董其昌传中。著有《崇兰馆集》。
十二卷。唐杜甫撰,清边连宝(约1729年前后在世)集注。边连宝字肇畛(一作赵珍),号随园。河北任丘人。本书为杜诗注解,共十二卷。卷一至卷九为五言绝句,卷十至卷十二为七言绝句。本书对所选杜诗都逐一作了注
① 十四卷。清刁包(1602-1669)撰。包字蒙吉,祁州(含河北安国)人。明天启三年(1623)举人。此书用注疏本,以程传本义为主。虽也偶尔论及象数,然均陈抟李之才之学,而非汉代以来相传之法。原序称
二十八卷。清钱宝琛(1785-1859)撰。钱宝琛,字楚玉,又字伯瑜,晚号颐寿老人,江苏太仓人。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任贵州学政、河南归德知府、云南按察使、湖南江西巡抚等。著有《存素堂诗稿
一卷。宋韩玉撰。当时有两个韩玉。一为元刘祁《归潜志》所载,其人字温甫,燕地人,擢第入翰林,为应奉文字,后为凤翔府判官,大安间为陕西帅府檄授都统,终于金;一为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所载,其人曾与司马文季
十卷。《遗稿》一卷。清侯方域(1618-1655)撰。侯方域,字朝宗。河南商丘人。清顺治江南乡试副榜。侯方域文章风格至中年而骤变。早岁青词,吐出班秀宋艳,中年豪气,汇成苏海韩潮。此集为侯方域友人徐作肃
二十三卷。明孙绪(1474-1547)撰。孙绪字诚甫,号沙溪,故城(今属河北省)人。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授户部主事,曾参谋军事,颇有成效。后累官至太仆寺卿,著有《沙溪集》。此集共二十三卷,包括
八卷,清辛竟可修,林咸吉、蓝孙璿纂。辛竟可,曾任古田县知县。古田志乘首修于明万历十八年邑令刘日阳。三十八年王继祀再修。崇祯六年杨德周三修。辛竟可任县令后,以志乘又一百五十余年未修,故尽力而纂成此书。乾
二卷。不署撰者名。缪荃孙据《北盟会编》题为从政郎杨尧弼撰,且称大概为南宋人的著作,因为书中出现赵构的名字,注解中就“指斥御名”。该书记载刘豫伪齐史事,刘豫见于《宋史·叛臣传》。《伪齐录》对《宋史》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