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行拾遗事录
四卷。作者不详。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皆为行状、墓志所不载者,故曰《拾遗》。大抵采自《实录》、《长编》、《东都事略》、《九朝通略》诸书。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纯仁、纯体、纯粹四人遗事。《四部丛刊》集部《范文正公集》附录。
四卷。作者不详。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皆为行状、墓志所不载者,故曰《拾遗》。大抵采自《实录》、《长编》、《东都事略》、《九朝通略》诸书。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纯仁、纯体、纯粹四人遗事。《四部丛刊》集部《范文正公集》附录。
一卷。宋张维(956-1046)撰。张维,乌程(今浙江)人,都官郎中张先之父。仁宗时官卫尉寺丞。赠尚书刑部侍郎。此集为张维诗集,乃其子张先所编。张先摘取其刊所撰之诗十首,绘为《十咏图》。孙觉为之序。周
三卷。宋高似孙(约1195年前后在世)撰。高似孙,字续古,号疏寮。余姚(今浙江)人。生卒年无考。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本书集所拟骚赋三十三篇。其后款则收词一篇、杜甫诗八句、柳宗元诗四句。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二十八卷,首一卷。明曹一麟等修,徐师曾等纂。曹一麟,字伯里,山东安丘人。明嘉靖三十五年进士,同年任吴江知县。徐师曾,字伯鲁,号鲁庵,邑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选庶吉士,历史科给事中。著有《礼记集注》、《
十八种,三十卷。清末民国罗振玉(详见《云窗丛刻》)编。丛书汇辑隋唐等写本经史旧籍,分《群经丛残》和《群书丛残》两类。《群经丛残》中有唐写本《周易》、《尚书》、《毛诗》、《礼记》、《春秋穀梁》、《论语》
六卷,首一卷。清白鹤修,史传远纂。白鹤字秀干,满州镶白旗人,出身翻译生员,乾隆四十八年(1783)任武乡县知县。按武乡县志,创修于明万历间,一修于清顺治二年县令李台辰,二修于康熙三十一年县令高鉷。《武
一卷。清汪淇(详见《周官禄田考》)撰。又名《保婴经验方》、《济阴慈幼外编》。汪淇字憺漪,又字右之,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汪氏善治妇、儿科。对明武之望所辑《济阴纲目》一书颇为推崇,于是对其笺释后予以重刊
四卷。清蔡宗玉(生卒年不详)辑,林昌彝补方。蔡宗玉字茗庄,泉州(今属福建)人。约生活于乾隆年间。名医陈念祖曾师事之。此书就伤寒六经见证,以分经辨证归类方法,列述伤寒证的各种证候。每一证候,先列原文,对
一卷。宋蔡渊撰。渊有《周易经传训解》已著录。董真卿谓渊诸书并成于开禧乙丑(1205年)。朱彝尊《经义考》仅列其书名,注曰“俱佚”,不确。此书载《永乐大典》中,首末完具。《永乐大典》旧本深藏秘府,朱氏未
一卷。英国瑞思义(详见《科学趣谈》)、上虞许家惺同译。与瑞思义翻译的《科学趣谈》、《宇宙趣谈》相同,《森林趣谈》也是选译本,且以前二者为大纲而展开的细目研究,因此该书论述内容较为专业化,具有一定的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