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瓿草
六卷。明林烃(约1575年前后在世)撰。林烃,字贞耀,福建闽县(今福州)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官至南京工部尚书。事迹见《明史·林瀚传》。著有《覆瓿草》。是集。凡六卷。首有王稚登序,称林烃官未逾藩镇,既告归,几近二十年,才荐为太仆,不久复请归。其说与史传不合。盖史所举乃其所终之官,而稚登所称则为其刻集时之官。稚登序极论七子末流之弊,而独称烃诗为有道之言。是集为胡应麟所编。四库馆臣称,“集中所录大抵旧调居多,新意殊少,仍七子之友派而已。”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六卷。明林烃(约1575年前后在世)撰。林烃,字贞耀,福建闽县(今福州)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官至南京工部尚书。事迹见《明史·林瀚传》。著有《覆瓿草》。是集。凡六卷。首有王稚登序,称林烃官未逾藩镇,既告归,几近二十年,才荐为太仆,不久复请归。其说与史传不合。盖史所举乃其所终之官,而稚登所称则为其刻集时之官。稚登序极论七子末流之弊,而独称烃诗为有道之言。是集为胡应麟所编。四库馆臣称,“集中所录大抵旧调居多,新意殊少,仍七子之友派而已。”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一卷。清赵吉士撰。吉士生卒年及事迹不详。该书记明朝末年宦官魏忠贤事。现有《逊敏堂丛书》本。
二卷。元无名氏撰。《永乐大典》载有此书,称王与撰。王与生平不详,不知为何许人。作者在《无冤录》中自称曾任过盐官。书中所载多元代至元、元贞、大德年间的官牒条文,又多引《平冤录》、《洗冤录》中的文字。上卷
一卷。清周象明撰。周象明(1634-1691)字韦庵,号悬著,太仓(今属江苏)人。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不仕,授徒以终。尚著《七经同异考》、《性理发微》、《事迹考辨》。是编辑录称谓之辞,一一考证
一卷。清庄绶甲撰。庄绶甲(1774-1828)字卿珊,江苏阳湖(今江苏武进县)人。诸生,少从叔父受业,传祖父存与之学。尚著《周官礼郑氏注笺》十卷、《尚书考异》三卷等。《释书名》释文字称谓,凡“文、字、
见《圣济经》。
一卷。清黄兆麟(1807-1856)撰。黄兆麟字叔文,号黻卿。湖南善化人。道光十七年(1837)拔贡。同年与其弟黄倬一同中举。二十年(1840)与其弟同中进士。次年,又与其弟同任翰林编修。时人传为佳话
二卷。清贵成(约1854前后在世)撰。贵成字镜泉。蒙古正蓝旗人,生卒年未详。杭州驻防。道光二十年(1840)举人。官兵部郎中。尽力于公家职事,能搜抉利弊,有所不可,议论侃侃,百折不回。与黄云鹄同官至契
十卷。首一卷,清伍继勋修,范昌棣、吴翰章等纂。伍继勋,字次荪,江苏阳湖人,供事,官兴山知县。范昌棣,湖北蕲水人,生员。吴翰章,字星桥,本县人,举人。县志明以前无可考,康熙四年(1665)县令胥遇纂《兴
二十卷。明袁袠(1502-1547)撰。袁袠生平详见《世纬》。是集又称《袁永之集》,凡二十卷。其中,诗文各十卷。初为其嗣子袁尊尼于嘉靖二十六年(1547)所刊。万历十二年(1584)衡王府重刊本,改题
一卷。明张谦德(详见《清河书画舫》)撰。《瓶花谱》是一部记载有关栽植瓶花事宜的书。书前有自序一篇,张氏自称是其年轻时的著作。全书内容大致分为三部分,首先记载瓶品,其次记载花品以及折枝插贮等事,最后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