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英国人傅兰雅(1839-1928)撰。1861年东来,任香港圣保罗书院院长,1865年转任上海江南制造局编译处编译。1875年主编发刊《格致汇编》。1896年赴美,任加利福尼亚大学东方语言文学教
一卷。明朱孟震(详见《河上楮谈》条)撰。书首自序中称“生平宦辙,殆偏九州,因摭耳目所及,撰成此书”。初本分五卷,以后才并为一卷,内容多录琐事,书末附有《西南夷风土记》二十六条,颇为详明。但朱孟震在序中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一卷。宋程颐(1033-1107)撰。程颐有《易传》四卷,已著录。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伊川诗说》二卷,朱彝尊《经义考》从之,盖《诗说》、《诗解》乃一书也。后人将此书与程氏他书合编一帙,以《程氏经
一卷、外言 一卷。明杨继益(生卒年不详)撰。杨继益,字茂谦,松江(今属上海市)人。此书分内言、外言各一卷,内言间有考证,外言则均为语录。其议论皆以二氏为宗,其解《邵子》“三十六宫都是春”句,误以为“宫
①十二卷,明谢东山纂修。谢东山,字少字,自号高泉子,射洪县人,嘉靖二十年(1541)进士,任贵州提学副使,官至右副都御使,巡抚山东。嘉靖三十四年(1555),贵州宣慰司儒学训导张道等创议修志,谢东山删
二卷,清杨廷琚修,竹全仁纂。杨廷琚,曾任芦山县知县。竹全仁,邑人。《芦山县志》清康熙六十年(1721)刻本。共二卷,除首卷外,内容包括:路界、形胜、星野、山川、建置、沿革、贡赋、城池、衙署、楼阁、关梁
不分卷。明张运泰、余元熹同编。二人皆闽中书贾。生卒履迹皆需考。所录共六十家。杂采何镗《汉魏丛书》、张溥《百三家集》二书而成。只增公孙宏文,伪题曰公孙子。赵充国文,伪题曰《赵营平集》。又改东方朔文为吉云
一卷。清彭而述撰。彭而述,字禹峰,南阳人。明崇祯间进士,任阳曲知县。清代官至云南布政使、贵州巡抚。所作诗文,皆雄奇峭拔,著有《读史亭诗文集》。康熙初年,任上湖南道、湖南提学等职,是记为此两任之间游记。
十卷。英国艾约瑟(详见《格致质学启蒙》)撰。明清之际,首先由基督教会的传教士在传教的同时,输入了西方的科学文化,后来各地的同文馆及上海的制造局均设翻译馆,介绍翻译西学。1881年,艾约瑟任中国海关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