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处分则例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不分卷。清沈大成(1700-1771)撰。大成,字学子,号沃田,江苏华亭(今松江县)人,岁贡生。著有《学福斋诗文集》。是编多论经义,间记算法,共有十二条。即《论易七八义》、《论术家寄居》、《包说》、《
一卷。张禹(?-前5)撰。清马国翰辑。张禹字子文,河内轵县(今河南济源县东南)人,西汉经学家。官至丞相,封安昌侯。专精《论语》,亦治《易》。著述有《论语章句》,一作《鲁安昌侯说》或《张侯论》,《孝经安
四卷。清薛约撰。薛约,暨阳(今江苏江阴)人。该书主要考订春秋朔日,加以列表。有清道光年间刊本。
四卷。清夏宗澜撰。此书只解上下二经,系辞以下都不涉及,前列“易例举要”一篇,“读易指要”一篇。其“指要”说,要明易理,须先将伏羲画卦次序方位、文王八卦方位、及先后天、方圆诸图反复记看,令其晓然。再说卦
清姜兆锡《尔雅补注》又称,详见“尔雅补注”①。
十三卷。清钱绎、钱侗撰。钱绎(1770-1855)初名东墉,字以成,一字子乐,号小庐居士。江苏嘉定(今上海嘉定县)人。少承家学,与兄东垣、弟侗皆潜研经史、小学,时称“三凤”。所著尚有《训诂类纂》、《尔
五十卷。清成克巩(1608-1691)撰。成克巩字子固,号青坛。直隶大名府(今河北大名县东北)人。1643年参加明朝最后一科会试,中进士,1658年兼任户部尚书。1663年因病奏请致仕,获准返回原籍。
二卷,《东苑诗钞》一卷。清毛先舒(1620-1688)撰。毛先舒为清代文学家。生平详见《思古堂集》辞目。《东苑文钞》凡二卷、《东苑诗钞》一卷为毛先舒晚年亲订的《思古堂十四种书》中的二种。《文钞》二卷,
二十一卷。清范良(生卒年不详)编。范良字眉生,徽州(今安徽)人。此集为通代诗选,共二十一卷。集中所选自汉到明代的诗作为五类:一为乐章;二为应制;三为应试;四为朝堂;五为馆课。并于每类之前,各冠以小引。
三卷。作者与成书年代不详。《隋书·经籍志》著录“孙子算经二卷”;《新唐书·艺文志》称“李淳风注甄鸾孙子算经三卷”。考其所涉及内容可知是秦汉以后隋代以前作品,编纂年代约在公元4-5世纪。传本《孙子算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