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晋杨泉撰。其生卒年不详。清马国翰辑。杨泉字德渊,三国吴人,征聘不就,从事著述。今仅存《物理论》残篇,杂入晋傅玄《傅子》一书中。上继汉桓谭、王充。主张人死之后无遗魂。开范缜《神灭论》之先河。是书仿
八卷五十四门。明焦竑(1540-1620)撰。焦竑字弱侯,号漪园,又号澹园,晚年自号澹园老人。山东日照(一作江宁——今江苏南京市)人。万历十七年(1589)以进士第一人官翰林修撰。性疏直,遇时事有不可
十二卷。清李锡书撰。锡书字见庵,山西静乐(今山西静乐)人。是书卷一说《大学》,卷二说《中庸》,卷三说《论语》、《孟子》,卷四、卷五、卷六泛论,卷七、卷八说孝、说道、说心、说理、说气、说性、说情、说才、
见《亢仓子》。
三十卷。《附录》一卷。明李攀龙(1514-1570)撰。李攀龙,字于鳞(一作子鳞),号沧溟,历城(今属山东省济南市)人。攀龙少孤家贫。稍长嗜诗歌,日读古书,里人共目为狂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
十四卷。明邹式金(约1653年前后在世)编。邹式金字仲愔,号木石,又号香眉居士,江苏无锡人。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历任南京户部主事、南京户部郎中,入清后曾任福建泉州府知府。著有《香眉亭诗》、杂剧
十二章。近人黄永镇撰。黄氏安徽合肥市人,章太炎黄侃弟子。卷首录太炎致永镇书,及黄永镇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一月题辞,云:“言古韵者不一家,自宋郑庠肇分六部,清顾炎武、江永、戴震、段玉裁、孔广森、王
一卷。清邹伯奇(?-1869)撰。伯奇字一鹗,又字特夫,广东南海人。此乃纠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之失的随笔记录。虽仅寥寥数则,但不无可取之处。今存稿本,未刊。
一卷。清何若瑶(详见《汉书注考证》)撰。《后汉书注考证》共八十条,每条证注不多,却很中肯。如《光武纪》中“自是始贰于更始”,据国语注释“贰”为“二心”,何氏纠李注“离异”之误。又如“野谷旅生”,据《尔
七十一卷。梁代释宝亮(?-509)等集。宝亮,俗姓徐,居东莱掖县,为释道明弟子。21岁至建业(今南京)居灵昧寺,讲大涅槃经84遍。天监八年(509)五月八日,梁武帝敕撰涅槃经义疏十余万言,至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