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卷。清陆漻撰。陆漻(约1657-1727),字其清,山东平原人,寄居苏州,以行医为业。年少失学,典衣节食,以抄书换钱入肆购籍,好书之癖,常人不及。因得书不易,每得书而归,将书端置于几,揖而后藏,其
一卷。清郭焌(1714-13755)撰。郭焌字昆甫,湖南善化人。雍正十三年(1735)拔贡,乾隆九年(1744)举人。官国子监助教。郭焌制艺有名于时,所著罗洋草诗文一时为人传诵。此其所著古文辞赋,为序
(石刻本)宋高宗御书。绍兴十四年(1144)刻石。先是绍兴十三年御书诸经,有《周易》、《尚书》、《诗经》、《左传》、《中庸》、《论语》、《孟子》,无《孝经》。至十四年七月,诏诸州以御书《孝经》刊石。今
六卷。《续集》五卷。《诗余》一卷。明吴宗儒(约1570年前后在世)撰。吴宗儒字次鲁,号黄麓,晚号止耕,安徽休宁人。生卒不详。著有《巢云轩诗集》。此集包括正集六卷,续集五卷,诗余一卷。其诗工于声律,然运
见《老子》。
六十卷。明钱士升撰。钱士升事迹详见《周易揆》。是书是因《宋史》繁冗,故为删削,所刊削者为一些奏疏,以及所历任官职,其它史事无甚增删。但在删削中,有其不妥之处。如《宋史》有奸臣、叛臣传,意在告诫后人,但
六卷。清张鉴(1768-1850)撰。张鉴,乌程(今浙江吴兴)人,字春冶,号秋水,嘉庆副榜,官武义县教谕,家贫,靠卖画自给,著述甚丰。眉山诗案即宋代所谓乌台诗案。宋元丰三年(1080)御史何正臣等劾奏
一卷。清徐履谦撰。履谦,石埭(今安徽石台)人。该书摘录春秋时的重要史事,加以排比。有民国辛未(1931)铅字排印本。
十八卷。《薠川》集 八卷。明陈与郊(1546-1612)撰。与郊,字广野,号隅阳,别署玉阴仙史,亦署高漫卿。浙江海宁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因母忧而归故,不复出。著述颇丰。其传奇
一卷。编者不详。此书记清赵景贤事迹。景贤字季侯,浙江归安(今湖州)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举人,曾任宣平县教谕。太平天国革命时,赵氏以在籍办团练,抵抗太平军有功,被清廷授福建督粮道,加布政使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