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刻本)清贾汉复补刻。汉复字胶侯,号静庵,曲沃(今山西曲沃县)人。明季为淮安副将,入清,隶正蓝旗汉军,官累至右副都御史、兵部尚书、陕西巡抚。此《孟子》石经,为康熙七年汉复巡抚陕西时所补刻。按今天所谓
四卷。明屠隆(1542-1605)撰。屠隆字长卿,又字纬真,号赤水、鸿苞居士。鄞县(今属浙江人)。万历进士,曾官颍上知县和青浦知县,后迁礼部主事。罢官回乡后,卖文为生,以至终。屠隆学识渊博,志趣广泛,
九卷。明蔡佺编。蔡佺系宋代蔡元定十五世孙。生平事迹均不详。此集上自元定之父蔡发、下及元定之子渊沆、沈,孙模、格、杭、权共九人。各载其遗诗,而略纪其生平梗慨。只有蔡发一卷,所载皆形象之言,与诗集相左。前
八卷。唐方干(约860前后在世)(生卒年均不详)撰。方干字雄飞,号方三拜,桐庐(今属浙江省)人。诗人。少习待律,诗著名江南,与贾岛、李郢、无少、翁洮、吴融、罗邺等寄赠酬唱,李频、孙郃等尊之为师。以布衣
十卷。晋陆云(262-303)撰。陆云字士龙,吴郡华亭(今上海)人。陆机之弟。少与兄陆机齐名,号曰“二陆”。史谓其文章不及陆机,而持论过之。入洛后,一时有“二陆入洛,三张减价”之谣。为浚仪令。去官后,
七卷。清曹元弼(详见《礼经校释》)撰。是书卷一为《明例》(自尊尊、亲亲、长长、贤贤、男女有别五大义例,至注疏通例)。卷二为《要旨》上下(上卷论述《冠礼》、《昏礼》至《觐礼》,下卷发明《丧服》、《丧礼》
一卷。明涟川沈氏(生卒年不详)撰。沈氏,湖州府(辖境相当于今浙江吴兴、德清、安吉、长兴等县)人,不知其名。《沈氏农书》主要讲述作者生活地区的农业生产情况。书中包括五个部分。“逐月事宜”,为农家月令,分
十八卷。清徐文驹(约1723年前后在世)撰。徐文驹,字子文,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本集为文驹自编,计文十三卷,诗五卷。前有序,称其“浚伊洛之渊源,探韩欧之骨髓,沉浸浓郁,
七十卷。清张江编辑。张江字百川,江西南城(今江西南城)人。官至翰林院编修。是书辨疑二十二卷,辨疑补一卷,绪余录二十卷,绪余录补三卷,识小录十卷,武备编四卷,乐器编五卷,拾遗十卷。每种均有自序。所辨,若
十二卷。清邵向荣(生卒年不详)撰。向荣字东葵,余姚(今属浙江省)人。康熙五十一年进士,官镇海县教谕。此书杂释诸经,包括《易》、《书》、《诗》、《春秋》、《周礼》、《礼记》、《论语》、《孟子》。主要是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