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诏制
八卷。明霍韬编。霍韬字渭先,始号兀厓,南海人,正德进士。世宗即位后,除职方主事。大礼仪起后,霍韬测知帝意,对毛澄等人大加批驳,因此累官礼部尚书。霍韬学博才高,先后多所建白,亦颇涉国家大计,著有《诗经解》、《象山学辨》、《程朱训释》、《渭厓集》、《西汉笔评》、《渭崖家训》等。此书记载明代诏制,始于洪武元年(1368),终于嘉靖十八年(1539),大抵都是典礼具文,不足以考一代之政令,史料价值亦不高。《四库全书》载天一阁藏本。
八卷。明霍韬编。霍韬字渭先,始号兀厓,南海人,正德进士。世宗即位后,除职方主事。大礼仪起后,霍韬测知帝意,对毛澄等人大加批驳,因此累官礼部尚书。霍韬学博才高,先后多所建白,亦颇涉国家大计,著有《诗经解》、《象山学辨》、《程朱训释》、《渭厓集》、《西汉笔评》、《渭崖家训》等。此书记载明代诏制,始于洪武元年(1368),终于嘉靖十八年(1539),大抵都是典礼具文,不足以考一代之政令,史料价值亦不高。《四库全书》载天一阁藏本。
八卷。宋王绩(生卒年不详)撰。王绩,京兆(今陕西西安)人,生平事迹不详。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知王绩因为古有宋虞作《妒记》,不传,特予以补缀,以成此书。全书共八卷,第一卷至第六卷记商周以来至五代末
三卷。明焦竑(1540-1620)撰。焦竑,字弱侯,号漪园,又号澹园。江陵(今湖北江陵)人。万历十七年以殿试第一授翰林院修撰。万历二十三年(1595)大学士陈于陛议修国史,荐焦竑专领其事,仅成《经籍志
二十卷,首一卷。民国丁燮、薛达修,戴鸿熙纂。薛达,溪县知县。戴鸿熙,汤溪县人。此志为民国十五年(1926)修,稿本。卷首为序、纂修职员、凡例、县境图,卷一编年,卷二地理、卷三民族,卷四至卷五建置上下,
三卷。作者不详。。前题云栎社老人辑。上卷《诗鹄》,中卷《诗考》,下卷《诗话》。下卷又分一子卷。其《诗考》、《诗话》皆采摘诸书而成,冗琐特甚。《诗鹄》谓“诗有南北宗。《国风》:‘林有朴遫’,南宗语也;‘
二卷。明周岐凤撰。其生卒年及事迹无可考。据王英等人序文可知其为吉水(今属江西)世家,自教官为县佐为国子学正。永乐初两迁为王府纪善,作《宝贤堂箴》,以示规讽,仁宗欲用之,后以荐起,为兵部职方员外郎。是集
十卷。明李濂(生平事迹详见《祥符人物志》)撰。又名《李濂医史》。此书成于正德八年(1514)。书中采录古来名医,自《左传》医和以下,至元代李杲,凡见于吏传者共五十五人,又集诸家文集中所载,自宋张扩以下
二卷。明游潜(约1515年前后在世)撰。游潜生平详见《博物志补》辞目。是书为明代论诗著作,其内容大多作者读诗之感受,诗论主张不多。但其主张诗应别于经、史,反对以理作诗,应属卓见。然所论诸诗,明人居其大
四卷。明江以东(约1582年前后在世)撰。江以东,字贞伯,安徽全椒人。生卒年不详。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官至江西提学副使。著有《江岷狱文集》。是集为其门人谢廷谅、谢廷赞、舒曰敬、晏文辉同编。凡四
五卷。明乔中和撰。乔中和详《说易》条。此书是四书讲义,之所以名为《图书衍》,是因为书中以五行八卦配合四书所言,如以《大学》中“明德”为“火”,以“新民”为“水”,以“至善”为“土”等等,牵强附会,不足
十卷,清赵德林修,张沆纂。赵德林字小山,华阴人,拔贡,曾任石泉县知县。张沉字槎仙,成都人,举人,石泉县训导。石泉县志,创修于康熙年间县令田邰茁,然仅十四页。县令林逢春续之,仍未成书。乾隆二十三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