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八卷。清胡元郎纂修。胡元郎字丘溪,安徽桐城县人,雍正六年(1728)拔贡,十年(1732)任天镇知县。按天镇旧志,为雍正七年(1729)邑令陈际云创修,书成未梓,仅有抄本二帙。乾隆四年(1739),
二十卷。旧题翰林三状元会选。翰林三状元即焦竑、翁正春、朱之蕃。翁正春(?-1622),字兆震,侯官(今福建省福州市)人。万历中为龙溪教谕。二十年擢进士第一,授修撰,累迁少詹事、礼部尚书等职。翁正春耿直
一卷。清庄存与《详见《八卦观象解》)撰。该书与《春秋正辞》、《春秋举例》二书同为庄存与诠释《春秋》之作。庄存与治《春秋》主《公羊传》家法。《春秋要指》一书的目的在于通过考证《春秋》经文及各家解说,以推
无卷数。清王俶撰。王俶字善思,彭山人。其书大旨以程《传》与《本义》互相发明,不容偏废。坊本依照费、王之次序,已错乱经文。又只载有《本义》而不及《程氏易传》,注不全而解更加艰难,因此遵从朱子十二篇旧有次
四卷。清郑灏等修,杨恩树纂。郑灏,河北大兴县(今北京市大兴县)人。出身廪贡生,同治十三年(1874)任黎城县知县。按黎城在隋时,与潞城同立为县,自明中叶,县人靳惟精始辑为志。历百余年至康熙二十一年,重
六卷。清杜贵墀撰。杜贵墀,湖南巴陵县人。曾任湖南书院主讲。是书为撰者对《汉律》所作辑证一百多条,卷一自夷三族要斩诸刑至赦,卷二自算赋至皮帑,卷三自主守盗受赇至诬告诋欺,卷四自试学童为史至内臣外交,卷五
一百卷。清杜文澜(1815-1881)辑。杜文澜,字小舫,浙江秀水人。曾官江苏道员和两淮盐运使。工于词,著有《采香词》、《词律校勘记》。据《古谣谚》载刘毓崧序,知此书辑成于咸丰十一年(1861)以前。
二十卷。清臧宪祖修,萧纶锡纂。臧宪祖,辽东广宁人,例监,知县,康熙二十二年(1683)任。旧志始修明永乐间陈时可,后三次续修,今皆不存。顺治四年(1647)都丞吴仕训续修,未及梓而海氛煽乱,康熙十二年
十三卷,清李藩修,林鸿等纂。李藩,曾任浦城县知县。浦城有志始于明成化。板本无存。后再修于万历三十七年黎民范。三修于顺治七年李葆贞。李藩任县令后,热心修志事。采众说,摭遗事,广为搜讨,又纂成此书。乾隆八
见《春秋左传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