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卷。明曾同亨撰。同亨字于野。江西吉水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授刑部主事。改礼部、吏部。历员外郎中、南太常卿、大理卿,迁工部侍郎,进本部尚书,加太子少保,以病归。起南吏部尚书,加
八卷。清吴兆骞(1631-1684)撰。吴兆骞,字汉槎,吴江(今江苏苏州)人。少有隽才,与彭师度、陈维崧有“江左三凤凰”之称。顺治十四年(1657)举乡试。遭科场案而流放宁古塔,在塞外生活长达二十三年
二十卷。明林熙春(约1598前后在世)撰。林熙春,字志和,别号仰普,龙溪(今福建龙海)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授巴陵令,擢户部给事,转礼部、兵部,历太仆寺卿,晋户部左侍郎,卒谥忠宣
七卷。清伊秉绶(1754-1815)撰。伊秉绶,字组似,号墨卿、墨庵,福建宁化人。乾隆五十四年(1789)进士,授刑部主事,擢员外郎。嘉庆三年(1798)为广东惠州知府,后任扬州知府。工书,尤擅隶书,
八卷。清马其昶(详见《毛诗学》)撰。宋人研究《庄子》者,曾有王安石、苏轼、苏辙等人将《让王》、《盗跖》、《说剑》、《渔父》等四篇定为伪书。马其昶作《庄子故》据宋人之说而将如上四篇移于末卷而不加注释,又
二十四卷。清王懋竑(1668-1741)撰。王懋竑,江苏宝应(今江苏扬州)人,字予中(一作与中),号白田。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授安庆府教授,后以老病辞归。本集计文二十卷,诗四卷,末附“行状”
四卷。黄浚辑。黄浚,字百川,北京人。此书收录商周至清古器一百九十器。因我簋器和盖是分列的,故于省吾在序言中说是一百九十一器。其中商周彝器约占百分之六十。所录各器均不记大小尺寸,也无考释。有1936年影
二十二卷。清迮鹤寿(1773-?)撰。鹤寿字兰宫,江苏吴江(今江苏吴江)人。著有《齐诗翼氏学》、《帝王世纪地名衍》。是书有《正经界》六卷,《班爵禄》十六卷。《正经界》有凡例七则。分夏九州经界、夏九州分
一卷。清代范士增撰。范士增,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是卷以《周易》成句解《诗经》。如以“妇人贞贞从一而终也”解《柏舟》全旨,以“圣功也”解《淇奥》全旨,以“纯粹精也”解“如金如锡”,以“饮食必有讼”解“民
十二卷。清皮锡瑞(1850-1908)撰。皮锡瑞,字鹿门,一字麓云,湖南善化(今长沙)人。举人出身。治学崇拜西汉传今文《尚书》的伏生,署所居名“师伏堂”,学者因称“师伏先生”。曾主讲湖南龙潭书院、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