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氏家乘
一卷。作者不详。该书纪吴昌寿事实。昌寿,浙江嘉兴人,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进士,官至湖北、河南、广西等地巡抚,颇有政迹。死后,各地士民呈请入祀名宦。书中汇辑各地公呈及礼部议奏等。现有同治年刊本。
一卷。作者不详。该书纪吴昌寿事实。昌寿,浙江嘉兴人,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进士,官至湖北、河南、广西等地巡抚,颇有政迹。死后,各地士民呈请入祀名宦。书中汇辑各地公呈及礼部议奏等。现有同治年刊本。
四十二卷。清程瑶田(1725-1814)撰。瑶田字易田,又字易畴,晚号让堂老人,安徽歙(今歙县)人,经学家。少时师事方粹然,后又与戴震、金榜等一同拜师江永。乾隆三十五年举人,官太仓州学正,以身率教,廉
见《火攻挈要》。
见《李卫公问对》。
五十一卷。清李凤雏撰。李凤雏字梧冈,浙江东阳人,康熙中由贡生官曲江县知县。该书改变编年之体,采用司马迁所创纪传体编撰春秋史事。以周为本纪,列国与孔子为世家,卿大夫为列传,并作周、鲁列国世系图。引证史书
一卷。清蒋湘南撰。蒋湘南字子潇,固始人。道光间举人。著有《七经楼文钞》、《周易郑虞通旨》等书。此书为象数派易学著作。作者认为“卦气乃归藏之法,归藏乃黄帝之历”。而所谓“历象”,即分别为黄帝创制的甲子历
十三卷。宋汪应辰(1118-1176)撰。应辰初名洋,字圣锡,信州玉山(今属江西)人。宋代作家。绍兴五年举进士第一。累官秘书省正字。时秦桧当权,主张与金国讲和。应辰上疏力言其因循无备。上下相蒙,将应辰
①十四卷首一卷,清郑方城、朱敦修等纂修。郑方城,闽县(今福建闽侯县)人,曾任新繁县知县。新繁县典籍于明末沦于灰烬,清初敕修通志,邑令缀拾旧闻,费三载之心血,蔚成志一部。《新繁县志》乾隆八年(1743)
二卷。清毛先舒(详见《声韵丛说》)撰。本书皆是先舒议论之文。其阅考苏轼《志林》所记诸事,并取他人论同一事的文句一并录入,进行驳正论说,形成若干篇。是书立名《匡林》,当为匡正《志林》之意,或取聚众意谓“
二卷。明邓元锡撰。邓元锡字汝极,号潜谷,南城(今属江西省)人。邓氏居家著述三十多年,有著作多种。《书经绎》二卷,不录经文,只依照各篇演绎大义,总的来说本书比较肤浅。不过其中也稍有可取者,如在解说“稽古
十二卷。明阮元声编。阮元声,字号籍里与生平始末不详。著有《南诏野史》。是书辑自梁迄明婺人所作诗二百五十四家。自乐府迄六言,皆以体分,每篇后间附评语。搜辑颇富,略远评近为其特点之。《四库全书》列为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