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附《西琴曲意》一卷。明朝时意大利人利玛窦(详见《乾坤体义》条)撰。此书成于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共二卷,十篇,体载采取自设问答的形式,以申天主教之说。第一篇为人寿既过,误犹为有;第二篇谓人
十三卷。《别集》二卷。《续集》一卷。《附录》一卷。元许有壬(1287-1364)撰。有壬字可用。汤阴(今属河南)人。延祐二年(1315)进十。累官集贤大学士、中书左丞、兼太子左谕德。小稿,有壬自编。别
十八卷,之首一卷。清凌寿柏修,叶道源纂。凌寿柏,浙江钱塘(今杭州)人,监生出身,光绪九年(1884)任候补知府知菏泽县事。叶道源,宿迁人,举人出身。光绪九年,凌寿柏掌菏泽县,下车后检阅邑乘,见菏泽县志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一卷。刘师培撰。刘师培字申叔,著有《毛诗词例举要》,发表在《国故》第一卷第二期,总共举出二十四例。后来发现的《毛诗词例举要》原稿中,共举出三十一个例,与《国故》上所发表的不同,文字是《国故》所刊登的十
四卷。明丰越人(约1596年前后在世)撰。丰越人,字正元,浙江鄞县(今宁波)人。尝自号天放野人,故《千顷堂书目》作《天放野人集》,所载卷数与此本相合。恐为一书而异名。后有其子建跋,称其遭逢骨肉之难,故
十二卷。明蔡清(1452-1508)撰。清字介夫,晋江(今属福建)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曾师从林玭学《易》,尽得其肯綮。其学初主静,后主虚,故以虚名斋。清以善《易》名于时
一卷。明释德清撰。《答问》一卷主要就佛学中的诸问题,自问自答,以阐发其自身见解。书中所列问题,一般均为当时学法之人感到迷惑不解的问题,故对当时法界学人有一定的破迷执法作用。现见载版本有明万历丁亥刊本。
七卷。金长生(1548-1631)撰。金长生字希允,号沙溪,谥号文元,全罗道光山人。朝鲜李朝时期儒学家、文臣。金长生精通礼学,与儿子金集同为当时礼学之大家。被推举入仕途,屡任郡、县、府的地方长官。日本
四十卷。清陈治(生卒年不详)撰。陈治字三农,云间(上海松江县)人。陈氏出身于世医之家,幼承家学。著述颇多,著有《外台秘典》、《脉药骊珠》、《黄溪医约解》、《幼幼近编》、《医学近编》等书。此书为丛书,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