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卷自《述而》“子曰富而可求也”起,至《乡党》篇末止。前二行有残缺,《泰伯》、《子罕》、《乡党》三篇皆首尾完整。卷末有“维龙纪二年二月敦煌县”十字。其篇次则《泰伯》第八,《子罕》第九,《乡党》第十。与
四卷。(又名《吴中十子诗钞》、《林屋吟》、《清吴中十子合集》)。张滋兰选编,任兆麟、心斋居士任文田阅定。张滋兰,生平不详。此书有乾隆五十四年(1789)刊本。是汇集吴中十女士十二种作品编辑而成的,主要
四卷。清朝姜兆锡撰。姜兆锡字上均,丹阳人。康熙二十九年(1690)举人。乾隆初年被推荐充任三礼馆纂修官。该书取名“述蕴”是因为取《通书》“圣人之精画卦以示,圣人之蕴因卦以发”之义。其大旨则严格遵守朱子
十卷,图一卷。清金明源修,窦忻、张佩芳纂。金明源,浙江绍兴县人,出身监生,乾隆五十一年(1786)由宿州升任平定直隶州知州。其志创自明州人延论,自升为直隶州后,共有两修,一在乾隆十四年;一在乾隆三十四
十卷,清邵龙云纂修。邵龙云,江南监生,康熙三十年(1691)任县丞。旧志创修于康熙十一年(1672)县令张冲斗,二十八年县令姚从智续编,未及成书。邵龙云署任,踵而成之,以张志为底本,并据姚志所录,采之
六十卷。清张应昌(1790-1874)撰。应昌字仲甫,钱唐(今浙江杭州)人。嘉庆庚午举人,官内阁中书。他认为《春秋》属辞比事,不必立例而义自见。他将汉唐迄于清朝诸儒训释与群籍中涉及《春秋》的共四百余家
一卷。清宗室寿富撰。作者认为《春秋》三传不可废,舍三传不能通《春秋》,但《春秋》之旨,有可以不待传而见义的。《春秋浅说》从《春秋》中摘一百九十余事,以作者本人的理解加以解说,评断褒贬,往往凭私臆决。该
八卷。明陈有守、汪淮、李敏合编。陈有守字达甫,汪淮字禹人,李敏字功甫,皆安徽休宁人。生卒年不详。本书创始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成于三十八年(1559年),共得徽郡作者一百四十六人,诗七百五十四首
十三卷首一卷。清王植修,冯国祥纂。王植,字槐三,直隶深泽(今河北深泽县)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雍正四年(1726)任广东和平县知县。曾上条陈三事,即藏富于民、联保甲、毁淫祠以兴学等。其为官非
三卷。是书签题钱太史评点《大学》、《中庸》真旨。卷一则题龙锡手辑,首有龙锡及吴天胤二序,则俱称为薛公宣辑。而卷二以下,别称龙锡评定。龙锡字雒文,江苏华亭(今上海松江县)人,万历进士。授职编修。薛公宣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