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二十卷。民国王树楠修。详见《河北通志稿》。冀县志自乾隆十二年重修以来,百余年间未再修。民国十二年(1923)邑人竭请王树楠纂修志书,遂于京师畿辅先贤祠设立志局,四年而书成,然至民国十八年(1929)才
一卷。明吕坤(1536-1618)撰。吕坤,字叔简,号心吾,一作新吾,河南宁陵人。万历进士,历官山西巡抚,刑部左、右侍郎。曾上疏言天下安危,不报,遂称病辞官。里居二十年,专事著述。抨击道学,自称非道学
二卷。清马贞榆撰。本书上卷论“尚书学”的源流,下卷论伪《古文尚书》的破绽,以及各家的得失,大抵采用宋、元以来攻击古文者的成说,其中尤以清初阎若璩的观点为主。马贞榆认为,到了阎若璩时,东晋晚出之古文为伪
十六卷,首一卷。清姚鸿杰等纂修。姚鸿杰,山东巨野人,光绪十一年(1885)、十九年二次就任丰县知县。姚鸿杰首次到任即与丰邑名士议修县志,因离任作罢。光绪十九年再度莅丰,急邀诸同志申前议,就书院设局、采
二卷。清夏振采(1748-1809)撰。夏振采,字受白,号双楼,高邮(今江苏高邮县)人。生平不详。其临终时焚其手稿有半,以其半嘱其婿宝晋收藏,残存遗诗四卷,是集收古今体诗二百零六首,其旨趣在唐宋之间,
二卷。清王鑨(生卒年未详)撰。王鑨字子陶,号大愚,河南孟津人。明崇祯十二年(1639)以《礼经》夺魁。清顺治元年(1644)应试,授贡生,出任鹿城、昆山知县,后升刑部河南司员外郎。六十五岁死于家中。工
见《事物纪原》。
二十四卷。清王汝惺、钱绍文、万修廉、汪亮清等修,邹焌杰纂。王汝惺,诸城人,曾任浏阳县知县。钱绍文,江苏武进人,曾任浏阳知县。万修廉,应山人,曾任浏阳县知县。汪亮清,武进人,曾任浏阳县知县。邹焌杰,邑人
二卷。近人曾广源撰。广源字浩然,湖北江陵人,曾在中国大学等学校任教,编有《等韵研究》讲义,著有《反切释例》、《戴东原转语补释》等。是编上卷为切音十例、声母分等表释、切韵分等释读、声母类位呼等及切语常用
殷始咎周,周人乘黎。祖伊恐,奔告于受,作《西伯戡黎》。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曰:“天子!天既讫我殷命。格人元龟,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