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续纂处分则例
四卷。书为道光九年(1829)后修成,前有兵部奏疏,其卷一、卷二为八旗则例、卷三、卷四为绿营则例。是书反映了道光时代许多方面的社会现实,如卷一中的拿获邪教、邻境盟党人犯,卷三中的革兵为匪,兵丁结伙抢夺犯人、殴打官吏,卷四中铁铺奸商诓骗银两、粮船水手纠众残杀,等等均可见当时风气。有清末刊本。
四卷。书为道光九年(1829)后修成,前有兵部奏疏,其卷一、卷二为八旗则例、卷三、卷四为绿营则例。是书反映了道光时代许多方面的社会现实,如卷一中的拿获邪教、邻境盟党人犯,卷三中的革兵为匪,兵丁结伙抢夺犯人、殴打官吏,卷四中铁铺奸商诓骗银两、粮船水手纠众残杀,等等均可见当时风气。有清末刊本。
一卷。东汉伏无忌(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伏无忌,琅邪(今山东诸城东南)人。伏湛五世孙、嗣侯爵。顺帝时,为侍中屯骑校尉。永和元年(136),受命与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著作。元嘉(151-1
一百二十卷。清长顺、讷钦修,李桂林、顾云纂。长顺,(1839-1904),初名常顺,字鹤汀,一作和亭满洲正蓝旗人,郭博罗氏。早年出身蓝翎侍卫,以镇压回民起义有功,擢头等侍卫加副都统衔。同治十年(187
二十卷。清王时翔(1675年-1744年)撰。王时翔,字皋谟,一字抱翼,号小山,镇洋(今江苏太仓县)人。雍正六年(1728)荐授福建晋江县知县,乾隆时,官至成都知府,为政持大体,屡析疑狱,有神明之称。
二十二卷。明林允昌(见《弟经》)撰。莆田有金石社,乃林氏宗人讲学之所,林允昌集子弟,每月三次会讲于其中的栖缘堂。每次会讲《五经》及诸史。自崇祯十三年(1640)四月,开始为第一期,至十一月止。共会讲二
六卷。明魏裳(约1565前后在世)撰。魏裳,字顺甫,湖北蒲圻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以刑部侍郎出守济南,有政声,后为山西副使,罢归。事迹附载《明史·文苑传》王世祯传中。著有《云山
二卷。不著撰人名氏。《河防要诀》旧钞本,共二卷。首载约言一篇。次论筑堤之法、下埽之工。次考修防器具及应用物品。后则记堵塞河流之法、挑掘镶填事宜。卷末附录测量算法及造水平图样等式。此皆为治防之要务,故一
四卷。明许宇(生卒年不详)辑。全书分为风、花、雪、月四集,每集一卷。前二卷收明代散曲作品一百二十套。后二卷选录元明戏曲名作《琵琶记》、《西厢记》、《荆钗记》、《白兔记》、《幽闺记》、《浣纱记》中曲子一
一卷。近代龙璋撰,参见《小学搜逸》,是编为《小学搜逸》的简要介绍。其中有《总目考》,备载采辑诸书,谓之皆汉魏六朝以前的遗文坠义,均足以参资考证。有《凡例》,谓“各家所引,同为一字,同出一书,而字句间有
十卷。清曾萼修,周书纂。曾萼,福建平和人,进士,乾隆二十五年(1760)任恩平知县。旧志始于明崇祯县令宋以原,康熙间复修。乾隆三十年(1765),广东巡抚陶模至恩平,询及县志,县令曾萼始于三十一年(1
一卷。明王守仁(1472-1528)撰。守仁字伯安,绍兴余姚(今属浙江)人。明代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世称阳明先生,其学称“阳明学”或“王学”,著有《王文成公全书》。《大学》一书载于《礼记》。唐以前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