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家刻本)。清孔广牧撰。广牧字笠塘,山东曲阜(今山东曲阜)人。此书卷首有仪征刘寿曾序。刘序认为,汉熹平石经,其文字与经典文字密切相关。就残字稍完备者而言,《尚书》则是东晋古文未出以前之本。《诗经》
见《疑狱集》。
二卷。明李素甫(约1628年前后在世)撰。素甫字位行,江苏吴江人,生平不详。清无名氏《传奇汇考目》著录李素甫撰。明吕天成《曲品》未载,可能素甫为万历三十八年(1610)后人。此剧共二卷,二十七出,系演
一卷。清段玉裁撰。参见《说文解字注》。明末常熟毛晋汲古阁所刊《说文解字》“大徐本”,有初印本和五次剜改本。剜改完全依照《说文系传》即“小徐本”,而所取者未必是,所改者未必非。因而段氏便对汲古阁所刊“大
一卷 明陈懿典撰。陈懿典,生卒年不详,《读史漫笔》一书是他从《史记》的本纪、世家、列传中,摘录出来,并对这些摘录部分略加论述,所论述的内容都是一些肤廓之言。此书有程晋芳家藏本,《学海类编》本,《逊敏堂
①十卷,首一卷,清何蕙馨修,吴江纂。何蕙馨,字仲香,河南息县人,增贡,官利川知县。吴江,字枫桥,本县人,贡生。按利川,向属土司,明以来,先属菱州,后属施州卫,乾隆元年(1736)改利川县,以忠孝、忠路
一卷。晋杜预(详见《春秋经传集解》条)撰。此本原件藏于法国巴黎国家图书馆,编目为2981号。此残卷仅存昭公二十八至二十九两年,起于传文“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止于传文“公执归马者卖之”,共六十八行,
前编二卷,通编八卷。明利玛窦(详见《几何原本》)与李之藻(1565-1630)译。李之藻,字振之,又字我存,号凉庵,仁和(今杭州)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官至南京工部员外郎。曾从利玛窦学习西
一卷。清冯德馨(1801-1868)自编。德馨字桂山,山东济阳人。道光三年(1823年)进士,官至湖南巡抚。道光三十年(1850年)因镇压反抗不力被革职戍边,咸丰三年(1853年)赦回原籍。此谱自记至
四卷。清锡良撰。锡良,蒙古镶蓝旗人,拜日特氏。同治进士。历任知县、知州,沂州府知府、湖南布政使、闽浙总督,四川总督等。是书前有清安徽巡抚冯煦之序,具言编书原委。其卷一为纶音、奏章、禀牍、条约、论说,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