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十卷。清芮长恤(生卒年不详)撰。长恤字蒿子,原名城,字岩尹,明亡后更今名,濑北(今江苏溧阳)人。明诸生,清经学家。自明亡后,长恤谢诸生,隐居荒野,幅巾裹发,终身不变。长恤学博而能醇,经史疑义,考证尤精
十六卷。明朱维陛撰。朱维陛,海盐(今属浙江)人,生卒仕履不详。该书主要以类编排了汉代滑稽文学家东方朔的事迹,凡自“列传”、“别传”、“外传”以及《琐语》、《神异经》、《十洲记》等书,该书都采摭进来。全
一卷。清吴大廷撰。吴大廷字桐云,湖南沅陵人。咸丰五年举人,官至台湾道。吴大廷认为,孝经古文、今文只是在文字的增减、章句的分合上所传略有不同,而大义原本一样。于是依照吴隆元孝经之本的体例,对所集唐玄宗、
四卷。《附录》一卷。明祝渊(1614-1645)撰。祝渊,字开美,浙江海宁(今嘉兴)人。崇祯六年(1633)举人。初,崇祯十五年(1642),刘宗周以劾周延儒下狱。祝渊与刘宗周素不相识,上书救之。逮治
五卷。清吕履恒(约1692年前后在世)撰。履恒字元素,号坦庵,新安(今河南新安)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进士,官至户部侍郎。本集是履恒死后由淳安方婺如及其门人石屏、张汉所选定,计收文一百九十二篇。
十卷。清杨文源(生卒年不详)撰。杨文源长泰(今福建汀漳)人。此书以《仪礼》、《周礼》、《礼记》之文,割裂编次成书。分律吕、封建、井田、学校、祭祀五门。每门之中又各立若干子目。其名曰“根黄”者,取黄钟为
六卷。清潘承焯,吴作哲修,王应亨纂。潘承焯,湖南安乡县人,举人,乾隆四十六年(1781)任知县。吴作哲,甘肃阶州人,举人,乾隆四十七年(1782)任知县。旧志创修于明代县令胡会宾,康熙、雍正四次相继重
五卷。清徐宾撰。徐宾字用王,常熟(今属江苏)人。生卒年不详。本书记历代朋党事迹。上自东汉党锢之祸;次及魏曹爽;晋贾充;唐王伾、王叔文、牛僧孺、李德裕;宋洛蜀朔三党、元祐党籍、庆元党禁,直至明东林、魏党
八十卷。李延寿(见前篇)撰。李延寿之父李大师在隋末参加窦建德政权,任尚书礼部侍郎,后来失官转而著史,未完成而逝。李延寿继承父志编史。《南史》、《北史》是属于私人编撰一个时期的纪传体通史。李延寿在太宗贞
二卷。隋代释慧远撰。慧远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义记》辞条。《佛说观无量寿佛经义疏》与其所作《无量寿经义疏》相同而略。在义疏据典释义方面,多以北地诸师说为据,不乏有精到之处。如说一切相好刹土众生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