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笔轩遗稿
三卷。《附录》一卷。清孙采芙(生卒年不详)撰。孙采英,江苏仪征人,胡培系之妻。此书有光绪十三年(1887)世泽楼刊本。
三卷。《附录》一卷。清孙采芙(生卒年不详)撰。孙采英,江苏仪征人,胡培系之妻。此书有光绪十三年(1887)世泽楼刊本。
六卷。清蒋湘培(约1809前后在世)等撰。蒋湘培,字笃因,湖南湘乡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举人。此书为蒋湘培与其弟湘墉、湘城、湘垣合撰。湘墉,字之翰,号崇如,乾隆五十七年(1792)解元。湘城,字
十卷。清国英编。国英(约1821-1890),满姓索绰络反出身没落世勋之家,幼时家贫,二十岁左右补为枢曹。同治三年(1864)与朋友共创崇正义塾,后屡蒙恩擢,所得俸银悉用购书,所藏亦渐为丰富。光绪二年
六卷、补录 一卷、附录 一卷。明王敬臣(1513-1595)撰。王敬臣字以道,长洲(今江苏省吴县)人。岁贡生,受业于魏校。敬臣性至孝,其学以慎独为先,尤以标立门户为戒,乡人尊为少湖先生。万历十四年(1
二卷。清孙承泽(见《藤阴札记》)撰。此书取诸儒批评佛教的言论,汇辑成帙。上卷首载韩愈《原道》及《佛骨表》,而傅奕的奏疏和唐太宗斥萧瑀诏列于后。其余的辨论陆九渊、杨简、王守仁之说亦备记。下册则皆为诸儒辨
无卷数。明胡爌(详见《拾遗录》条)撰。此书仿《温公家规》、《吕氏乡约》之意,采辑旧文,排纂成编。内容非常浅显,大概为中人以下而作也。有明刊本。
八卷。《遗文》五卷。《附录》一卷。元郑玉(1298-1358)撰。玉字子美。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通经学,撰有《春秋阙疑》。不求仕进。设师山书院,受业者众,故集以师山名。此集八卷,乃玉所自编。前有至
三卷。清方绩(生卒年不详)撰。方绩,字展仰,桐城(今安徽桐城)人。此书道光本题“邓廷桢、方东树订补”(方东树,绩子)。卷首为邓廷桢序,次为自序,下为全书目录。全书三卷,上卷《离骚》、《九歌》,中卷《天
八卷。《楚辞合论》一卷。明黄文焕(详见《诗经考》)撰。此书包括《楚辞听直》、《楚辞合论》两部分。《听直》作于狱中,其命名取屈原《九章·惜诵》“命咎繇使听直”之语,以寄托自己冤屈不平的感慨。卷首有黄氏崇
十二卷。清陈尔延修,王崧翰纂。陈尔延字杏村,安徽合肥人,贡生出身,光绪十七年(1891)任平度知州。王崧翰,平度州人,历任定兴县知县。光绪十七年,山东通志局谋纂通志,颁发举要十二条,令各县采辑史料,以
① 五卷。释智撰。智生平事迹见《维摩诘所说经文疏》辞条。《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疏》具体成书过程,是由智奉陈后主陈叔宝至德元年(583)诏令,于太极殿“开仁王般若经题”,讲说《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