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掩治赋
公元前548年,楚司马掩奉令尹子木之命治理军赋,统计楚国军械数。他将楚国所有土地进行登记,对各种不同性质的土地和山林、沼泽、丘陵等分别加以测量,根据其收入多少,制定出各自应征收的车马、车兵、徒兵和甲楯的数目。掩测量土地的工作,有一项叫做“井衍沃”,即在肥美的土地上划定井田。这涉及到古代井田制的真实性及存在时间等问题,学术界对此有不同认识。一般认为,井田制在楚国确实存在过,并不是自掩才始实行,掩只是为了治赋而对传统的井田进行一番调查和统计。
公元前548年,楚司马掩奉令尹子木之命治理军赋,统计楚国军械数。他将楚国所有土地进行登记,对各种不同性质的土地和山林、沼泽、丘陵等分别加以测量,根据其收入多少,制定出各自应征收的车马、车兵、徒兵和甲楯的数目。掩测量土地的工作,有一项叫做“井衍沃”,即在肥美的土地上划定井田。这涉及到古代井田制的真实性及存在时间等问题,学术界对此有不同认识。一般认为,井田制在楚国确实存在过,并不是自掩才始实行,掩只是为了治赋而对传统的井田进行一番调查和统计。
五代时十国之一。公元907年,唐镇海节度使钱镠所建。钱镠少时以贩盐为业,后应募为土团,从石镜(今浙江临安)镇将董昌镇压黄巢起义军,官至杭州都知兵马使。从中和二年(公元882年)起,钱镠率兵先后翦除浙东
周宣王抛弃传统的籍田礼的做法。西周王室的籍田称为千亩。西周历代诸王都在上面举行籍田之礼(参见“籍田礼”)。周宣王好大喜功,不屑于举行这种繁琐的礼制,大臣虢文公谏而不听。旧史多以宣王不籍千亩为周王室不再
明末“三案”之一。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五月初四日,张差持枣木棍打进太子常洛居住的慈庆宫,打伤守门内侍,被执。巡皇城御史刘廷元以张差有疯癫病上奏。后经刑部会十三司官王之寀等再审,张差供系郑贵妃
金建国后,对女真本族猛安谋克户及附近的辽东汉人、渤海人及奚人等,实行按牛具授田征税的办法,至太宗而更加制度化。其法,以耕牛三头为一具,及民口二十五(包括女真氏族部落内平民与奴隶),即可受田四顷零四亩,
宋英宗本为濮安懿王允让之子。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英宗谋追隆其已故生父,遂令群臣议定濮王允让应奉典礼。司马光、王珪认为,英宗既已为仁宗子嗣,继其皇位,便不能再顾及生父私亲。允让于仁宗为兄长,当称
春秋后期鲁国军制的一次改革。鲁自公元前592年作三军,由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三分公室,各征其军(参见“鲁三分公室”)后,公元前537年,季孙氏又主张舍去中军,仍实行二军之制,将属于公室的公乘分为四份
官署名。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每府置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分领全国卫所,掌兵籍和军政。但军队征调权属兵部。
唐羁糜都护府名。高宗显庆二年(公元657年)灭西突厥之后,于碎叶川以东地区设置,管理五咄陆部落,隶属于安西都护府。辖境约当今巴尔喀什湖以东至新疆准噶尔盆地及伊犁河流域一带。武则天垂拱年间(公元685年
东晋一支精锐部队的名称。东晋孝武帝司马昌明继位,谢安执政。他为组建一支由中央政府调遣的精锐部队,保卫都城,乃令其侄谢玄充任南兖州(今江苏镇江)刺史,负责筹组新军。谢玄召募来自徐(今江苏徐州)、兖(今山
宋哲宗时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集团间的斗争。哲宗年幼即位,高太后临朝听政,遂废罢新法,排斥“新党” (即变法派)朝臣。旋以司马光死,旧党分化为程颐为首的洛党、苏轼为首的蜀党和刘挚为首的朔党等不同的政治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