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新都(今属四川)人。在家纺织,遭火灾,入火中救护老病之公爹,将出门,被焚死。
字季英,陈留长垣(今属河南)人。初举孝廉,后迁胶东侯相、齐相。再任梁冀大将军府长史,因反对诬陷李固,被排挤出朝,遂辞官回乡。躬耕田园,讲授经学。年九十八卒。【介绍】:东汉陈留长垣人,字季英。吴恢子。举
【介绍】:见汉灵帝。
【介绍】:明末清初陕西郃阳人,字元谷,号钝翁。好读古今雄奇文字,为文别有风格,屡应童子试,至崇祯十年,始成诸生。遭兵乱流离。清顺治三年,始得归家。有《率意稿》。
【介绍】:战国时梁国人。家失火,兄子与己子均在家中,妇欲先救兄子,惶恐仓促之间,误取己子出。火盛,不得复入救兄子。以为不义,无面目见兄弟国人,投火死。一说,姊当作妹。
名齐。昭侯玄孙,元侯子。前452年即位。立四年,楚惠王举兵灭蔡,蔡亡。【介绍】:战国时蔡国国君。昭侯四世孙。立四年,为楚惠王所灭。侯齐亡,蔡遂绝祀。
【介绍】:清江苏吴县人,字芷桥,号语烟词客。诸生。工诗词,善书画,尤擅长花卉。有《蘅梦楼词》。
【介绍】:明山西沁水人。为布政司吏。武宗微行至太原,不得入,还京,遣中官逮守臣。麟抵京上疏,曰:“陛下易服微行,无清道警跸之诏,白龙鱼服,臣下何由辨焉?”帝怒稍解,廷杖六十释还,余人得不问。
【介绍】:明人。宣德间为邠县知县,阅二十余年,为吏民所爱戴。正统中卒于任。
【介绍】:宋饶州乐平人,字中行,号準轩。早年慕二程之学,从饶鲁游,颇得其传。一生隐居,名闻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