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旺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实弟长子。康熙五十八年(1719),袭札萨克一等台吉。雍正九年(1713),随清军击准噶尔兵于苏克阿勒达呼。十年,随额驸策棱战准部军于额尔德尼昭(位于鄂尔浑河畔),据险奋击,斩获甚众,以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乾隆十九年(1754),驻防鄂尔海喀喇乌苏。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科布多(今蒙古国吉尔格朗图)督理驿务。二十二年,以病罢职。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实弟长子。康熙五十八年(1719),袭札萨克一等台吉。雍正九年(1713),随清军击准噶尔兵于苏克阿勒达呼。十年,随额驸策棱战准部军于额尔德尼昭(位于鄂尔浑河畔),据险奋击,斩获甚众,以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乾隆十九年(1754),驻防鄂尔海喀喇乌苏。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科布多(今蒙古国吉尔格朗图)督理驿务。二十二年,以病罢职。
壮族古地名。又称频洞。北宋时属邕州左江道,地当今广西靖西县平洞(亦作“频洞”)圩,后改称岳圩。为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
明代四川东川军民府女土官。彝族。乌撒女知府※实卜长女。嫁东川土知府姑胜古长男阿发为正妻。翁老夫故,于洪武二十年(1387)袭东川土知府(治今云南会泽县)。次年,以所管部众恃强据乌山路暴动。受责去职。二
1864—1927清末民初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钧安子。光绪二年(1876),父卒,以年幼,由族人刀耀宗代办司务。至十年(1884),始正式袭职治事。娶
书名。清张金吾辑。凡120卷。取《公羊传》注:“最,聚也”而命名。为金人文章选编。金吾字月霄,昭文(今江苏常熟)人,自嘉庆十五年(1810)至道光二年(1822)积12年之勤凡三易其稿而辑成。竭意搜访
古水名。初见于《魏书·勿古传》,《新唐书》“速”作“粟”,或作“涑沫江”。即今第二(北流)松花江。一说粟末水与涑沫江所指有区别,后者包括今第一、二松花江。勿吉、靺鞨族中的粟末部(后称粟末靺鞨),因依此
藏文史学古籍名著。原书全名:《(吐蕃)王朝世系明鉴正法源流史》,别译称:《西藏王朝世系明鉴》、《王统世系明鉴》等。元代乌思藏高僧索南坚赞撰。全书共分18品,第一、二品述佛家宇宙观及释迦世系;第三品述中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正二品,地位次于土都督及土都督同知,参见“土都督”(66页)。
契丹外戚族帐名。《契丹国志·族姓原始》称:“番法,王族惟以后族通婚。”后族在契丹统治集团中具特殊重要地位。据《辽史·外戚表》:“契丹外戚,其先曰※二审密氏:曰※拔里,曰※乙室已。……拔里二房,曰大父、
藏语音译,意为“秘书处”。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管理僧官的机墈。设仲译钦布(大秘书)4名,均为四品僧官。初凡僧官的培养、任免、升调,皆由其拟具名单,呈请噶厦转呈达赖喇嘛或掌办商上事务者核准任用。乾隆五十六
又称南面官。契丹王朝对执掌境内汉人(包括渤海人)事务官吏的称呼。契丹建国后,辽太祖晚年征服渤海,太宗时又获燕云十六州,境内民族成份复杂,据《辽史·营卫志》称:“长城以南,多雨多暑,其人耕稼以食,桑麻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