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毛木台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民间认为它是阻碍狩猎的神。旧时鄂伦春人出猎,猎获第一只野兽都要先祭此神,以免它降罪;若数日未捕着猎物,即认为是此神扣留了野兽或将野兽赶走,这时也要祭祀,向它祈祷。祭祀此神时,也要依次供祭其他神,否则触怒别的神,同样也打不着野兽。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民间认为它是阻碍狩猎的神。旧时鄂伦春人出猎,猎获第一只野兽都要先祭此神,以免它降罪;若数日未捕着猎物,即认为是此神扣留了野兽或将野兽赶走,这时也要祭祀,向它祈祷。祭祀此神时,也要依次供祭其他神,否则触怒别的神,同样也打不着野兽。
藏族古部名。见于《元史·世祖纪》。元代分布于威州(属宣政院辖地,在今四川阿坝地区汶川县一带,治汶川西北)汝凤川。元至元七年(1270)五月,汝凤川番族8千户内附,其酋长入朝,授宣命,赐金符。
唐宋时以侬姓壮族为首领或主要居民的洞场称谓。亦称“侬洞”。因地在邕州溪洞(今广西左、右江流域部分、云南文山州及越南北境地带)之间,又多侬姓,故名。北宋广源州、万涯州、七源州、傥犹州、安德州、特磨道、雷
参见“忠贞可汗”(1414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新唐书》称:“自(俱伦)泊而东有移塞设部”,俱伦泊即今呼伦湖。其所在旧说在今额尔古纳河滨,今多数人认为在今霍林河西北,呼伦湖(一作达赉湖)以东之地,但具体所指又各不相同,或说大体在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云南洱海地区白族传统体育盛会。传说南诏时代青年段赤诚与害民的蟒蛇同归于尽后,为了纪念他,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三日至八月二十三日,洱海沿岸的百姓都要驾船进洱海游玩。特别是八月初八(段赤诚遇难日)这天,村村寨
?—1736清代后藏地方官员。汉籍又作诺颜和硕齐。藏族。※颇罗鼐之弟。受命管辖、操练哈喇乌苏兵,护卫西藏,授头等札萨克台吉,世袭。雍正五年(1727),卫藏战争中,与后藏戴本江洛金巴率兵2000驻守江
明代蒙古对文书、书记人员的称呼。蒙古语音译。亦译作笔写气、笔写记、毕七沁、毕克齐等。源于蒙元时代的必彻彻、必阇赤。宋彭大雅《黑鞑事略》载:“必彻彻者,汉语令史也,使之主文书耳”,“管文事则曰必彻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