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齐斯河
见“多罗斯水”(852页)。
见“多罗斯水”(852页)。
蒙元、明、清时期蒙古族地区之官制。其官制从无到有,由简至繁,经历了漫长历史进程,蒙古国建立前,成吉思汗草创时期,官制简古,有“火儿赤”、“博尔赤”、“火你赤”、“莫伦赤”、“云都赤”、“阿黑塔赤”、“
傣语音译,意为“门户”。明清以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一种按户向封建王朝均摊负担的单位。应征负担计有“正项”、“条偏”、“火耗”、“解费”、“蔗门”、“硬巴”、“接驾”等。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各项担负,仍沿
僜语音译,意为“富人”。解放前僜人社会的富有阶层。随着氏族组织解体、私有制的发展而产生。占有较多土地和牛只,普遍多妻,部分蓄养奴隶。声望较大者往往通过自己的影响对寻求庇护者加以保护,是新兴起的一种社会
见“舐碱鹿”(1883页)。
历代官府发给僧尼的凭证。得此即可证明僧尼身分,豁免地税、徭役。唐宋时由掌管僧尼簿籍的祠部发放,有时出售度牒,以充军政费用。宋南渡后,军费大增,度牒收入为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之一。清政府亦行此制,目的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呼勒河卫,并说清代有呼勒河在长白山西南,源出分水岭,入佟嘉江(今浑江)。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兵。乾隆二十九年(1764)自盛京徙置。初有兵千名,眷属3275口。自立1昂吉、6佐领。后增至8佐领,分八旗。领队大臣1人、总管、副总管各1人。每佐领设佐领、骁骑校各1员、领催4员
明朝土族土司。以别于东祁土司而言。因居青海西宁县祁家川,与东祁土司所居青海乐都一西一东相对,故名。自第一代土司祁贡哥星吉(明封副千户)起,至末代土司祁昌寿(袭指挥使)止,共19代。附:西祁土司世系(居
1678—1738清代德格第四十二世土司兼德格寺主。旺钦衮波次子。曾征服石渠、江西、白玉及竹庆等地一些部落,势盛。清雍正四年(1726),为清松潘镇总兵招抚,授德格安抚使职,赐金印。十年(1723),
金将领。晦发川(今吉林省辉发河)唵敦河人,徙西北路。女真族。纥石烈氏。识契丹字。初为帅府小吏。完颜宗弼(兀术)复陕西,久不通问,奉完颜宗辅命,自燕京往候之。天会十二年(1134),受命往滨州密访南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