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炳
清代撒拉族土司。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守备、都司。雍正元年(1723),从征阿尔加囊有功,翌年,从征卓子山黄羊川。七年(1729),受封为保安堡撒喇土千户,驻街子,管辖县城以西的街子、草滩坝、查加、苏只、别列五工和城东的清水工,称上六工土司,主要管理撒拉韩姓“四房”。
清代撒拉族土司。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守备、都司。雍正元年(1723),从征阿尔加囊有功,翌年,从征卓子山黄羊川。七年(1729),受封为保安堡撒喇土千户,驻街子,管辖县城以西的街子、草滩坝、查加、苏只、别列五工和城东的清水工,称上六工土司,主要管理撒拉韩姓“四房”。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
碑铭。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玄烨撰。铭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简述康熙帝三次率兵亲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经过及建碑原委,为研究清代前期清准关系重要史料。碑现存呼和浩特席勒图召。
一说为五代时大义宁国杨诏(杨明、大杨明)年号,931—?年。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
? —172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大学士阿兰泰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由侍卫任参领,兼管火器营。后官都统。四十六年(1707),授都察院左都御史,兼仓场侍郎。任内,请于大通桥复设满汉
?—1600满族将领,满文创制者之一。伊尔根觉罗氏。世居呼纳赫(今无考)之地,隶满洲镶黄旗。被努尔哈赤封为十扎尔固齐(蒙语,意为判事官)之一,位仅次于费英东。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闰十一月,与额亦
见“朝克图台吉”(2175页)。
见“阿史那施”(1220页)。
1234—1289元朝将领。又译阿答海。蒙古逊都思氏。开国功臣※塔海孙, 卜花子。有才略,袭为千户长。宪宗(1251—1259年在位)时,随都元帅兀良合台征云南,有功。后事忽必烈(世祖)于潜邸。至元十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3史本传,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周书》加※“褥萨”为13级)“大官”中的第11级,位于※“褥奢”之下,※“先人”(仙人)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其他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