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越
见“骆越”(1782页)。
见“骆越”(1782页)。
即“完颜雍”(1147页)。
见“渚冬河卫”(2117页)。
见“堆龙德庆”(1978页)。
清咸同年间贵州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黎平县六洞人。侗族。咸丰五年(1855),响应姜映芳起义和白莲教黄号军,率六洞人民起义,反抗清政府的横征暴敛。七年(1857),拥众万余人,攻占永从县城(今分属黎平
?—1533明代东蒙古右翼永谢布部领主。又译亦不剌因、伊巴哩、义巴来、亦孛来、倚巴、尾白儿等。出身于蒙古西部乜克力部(一说为畏兀儿近族)。成化六年(1470),随部入居河套(今内蒙古伊克昭盟一带),成
奚族部族名。一作梅知。原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辽征服,入辽后,仍沿此称。至统和十二年(994),与※奥里部、※堕瑰部合为一部,称奥里部,为辽圣宗34部之一。入金,大定年间
赫哲语音译,意为桦皮船。因以桦树皮制作得名。旧时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族皆以其作交通和渔猎工具,然各族制作不尽相同,称呼互异,大小和消失时间也不一。赫哲族在本世纪初所用之桦皮船较
见“弘慈寺”(645页)。
见“砂井”(1614页)。
?—168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通满、汉文。顺治举人。九年(1652),授修撰。十年,擢弘文院侍讲学士。十一年,擢弘文院学士,受命纂太祖、太宗圣训及删订历代通鉴,任副总裁。十四年(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