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阿注婚姻

阿注婚姻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负责抚养教育。这种婚姻关系,结合自愿,解除自由,彼此互称“阿注”,意即“朋友”。按习惯,女子从十五六岁,男子从十七八岁起,只要双方同意,互换信物,便可过偶居生活。青年时期阿注关系很不稳定,有的多达三四个甚至七八个,且流行互相交换阿注的风习,称为“告拉”。壮年以后,多以一个阿注为主,过长期偶居生活,但还辅以一至数个临时性的阿注。按习惯,同一母系血统的后裔,禁止结交阿注。阿注关系,不受年龄、等级限制,他人亦不得干预。

猜你喜欢

  • 杨绍基

    清文史家。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嘉庆(1796—1820)年间举人。著有《邑先辈纪略》1卷,《趋庄录》1卷。

  • 搏穆波果尔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 西镇志

    青海省方志。又称《西宁志》。清苏铣编撰。苏铣,河北交河人,顺治三年(1646)进士,十二年(1655)任西宁兵备道,同年成书。全书2册,今存有顺治十四年(1657)重刻本,藏天津图书馆。8卷,22个子

  • 盛京边墙

    见“柳条边”(1576页)。

  • 广西太平府属土州县司译语考

    书名。壮语南部方言考证及壮族土俗书译注。1册。近人闻宥(生前为中央民族学院教授,汉族)撰。内容考证前清镇安府、太平府属诸土州县司(今广西左、右江地区)壮族的语言及壮族民间常用的“土俗书”共107个单字

  • 德尔格忒

    见“德格”(2518页)。

  • 索墩布拉克墓群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城西南40公里乌孙山北麓,海拔1390—1560米。墓地南北长2.5公里,东西宽1公里。有墓葬120座。隔索墩布拉克村,可分两片。村北2公里有40余座,均为卵石封堆

  • 奈曼部

    蒙古部名。成吉思汗十九世裔孙额森伟征诺颜始称所部之名,以成吉思汗曾平定乃蛮部,故名。后金天聪元年(1627),子衮楚克,号巴图鲁台吉,因避察哈尔林丹汗之侵虐,率从子鄂齐尔及部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

  • 执手礼

    ①契丹帝王奖谕将士的一种礼仪。《辽史·国语解》称:“执手礼,将帅有克敌功,上亲手慰劳;若将在军,则遣人代行执手礼。优遇之意。”对于亲近的外国首领,在特殊情况下亦可用此礼。《太宗纪》载,天显十一年(93

  • 托克湍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多新氏。字可斋。隶镶白旗满洲。初参与镇压义军,出征数省,受超等伤一处,赏戴花翎,赐号哈丰阿巴图鲁。同治八年(1869),擢齐齐哈尔副都统。光绪五年(1879),调成都副都统。十三